自稱「校友」在政大女生廁所偷拍 妨害秘密判4月

自稱是政治大學校友的李姓男子在性別友善廁所偷拍學生,2024年底被判刑4月,1名受害女大生事後發現自己也受害提告,李再被訴;臺北地院審理,日前依法院再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李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李2024年9月即多次到政大廁所側錄女學生上廁所,10月12日上午他再度以相同手法將手機從隔板下方縫隙伸進隔壁偷拍這名女大生,女大生驚見隔板下方露出半截手機機身,將手機推回隔壁,並呼求協助,警方獲報趕到現場順利逮人,將李移送法辦,依妨害秘密罪將李移送法辦。

圖爲臺北地方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