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全臺最多警察追的網紅」 美籍男直播中「當場遭逮」
普格米爾經員警告知遭通緝,全案依法解送桃園地檢署歸案。(淡水警分局提供)
普格米爾經員警告知遭通緝,全案依法解送桃園地檢署歸案。(淡水警分局提供)
1名26歲美籍男子普格米爾(Pugmire)因涉及妨害自由案件遭桃園地檢署發佈通緝,卻依舊透過社羣平臺直播日常,未料淡水警方循線追查,22日中午在臺北市忠孝東路當場查獲,緝捕過程全程曝光在直播鏡頭前,引發網友熱議。
據瞭解,普格米爾於今年1月21日深夜逗留楊梅火車站,因營運結束後大門關閉,他仍在站體內露宿至清晨才離開。事後站長認爲此舉影響管理秩序,向警方提出妨害自由之告訴。依《刑法》第306條規定,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土地者,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但普格米爾遲未依通知到庭,最終遭檢方發佈通緝。
普格米爾自稱正在進行徒步環島,直到5月上旬才首度到警局製作筆錄,甚至在網路上調侃自己是「全臺灣最多警察追的網紅」。然而,由於他持續未依規定出庭,司法單位只得對他發佈通緝。
22日中午,淡水警分局中正路派出所員警廖家駒透過社羣平臺發現普格米爾正在開啓「陪我去買東西…」直播,立即比對確認地點位於臺北市忠孝東路三段附近。員警上前表明身份並告知遭通緝,當場將他逮捕。整個過程同步被直播鏡頭記錄,許多網友在線見證這場「即時緝捕」,紛紛留言驚呼「太扯了」、「像電影情節」。
淡水警分局強調,司法機關通知應訊,民衆務必依時出庭或到案,以免因缺席而遭發佈通緝,導致權益受損。普格米爾則在訊後依法解送桃園地檢署偵辦,後續將由檢方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