贅婿被離婚爭執不斷 法理情並舉打開心結

原標題:贅婿被離婚爭執不斷 法理情並舉打開心結

近日,開遠市司法局羊街司法所調解員成功調解處置了一起婚姻家庭糾紛,有效避免了“民轉刑”案件發生。

當事人鬆某系屏邊縣人,多年前到女方楊某家入贅。因夫妻感情不和,楊某將鬆某起訴至法院,要求與鬆某離婚。

幾經審理,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准許雙方離婚,依法解除二人夫妻關係。但該判決並未對雙方的夫妻共有財產進行分割。因共有財產的處置問題,雙方離婚後爭執不斷,多次發生衝突並報警。

鑑於雙方矛盾隨時可能激化,羊街司法所受羊街鄉綜治中心指派,組織雙方調解。

調解過程中,鬆某情緒激動,認爲自己入贅前,楊某家一貧如洗,現在住的房子都是自己一手建蓋的。沒想到楊某忘恩負義,起訴與自己離婚。如果不能合理分割財產,自己將和楊某一家人同歸於盡。

調解員聽取兩人各自講述的情況後,採取“背靠背”的調解方式,分別對雙方當事人進行釋法明理和以案說法。

對於鬆某,調解員開展警示教育,明確講明如果其衝動盲幹可能會產生的後果,平息當事人的情緒。對於楊某,調解員引導其一家人積極籌措款項,減少與鬆某之間的分歧,建立調解基礎。

根據雙方爭執的焦點,調解員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不斷減少雙方當事人在賠償數額、賠償方式上的分歧。

經過多番調解,雙方當事人就爭議的房屋、財產及債務等事項終於達成調解協議。協議達成後,爲避免雙方反悔,司法所調解員主動作爲,督促雙方及時履行協議。

楊某當場給付鬆某協議約定補償款項,鬆某收走了自己的生產、生活用品,該起婚姻家庭糾紛案結事了,避免了糾紛失控,激化爲刑事案件。

調解員表示,此類糾紛在農村時有發生。調解此類糾紛時,不僅需要耐心細緻,認真傾聽雙方的爭執焦點,還要充分運用以案釋法、以情感人等方式進行調解,從而使雙方能夠心平氣和地就爭議事項進行協商,通過法、理、情等多方面的思想工作,使當事人打開心結,最終達成調解協議。

本報記者 馮巖

來源:雲南法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