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不成性侵殺害花蓮國中女老師 無良瘖啞男遭起訴

花蓮縣某偏鄉國中女老師5月在召會宿舍遭26歲劉姓瘖啞男子(前中)性侵、殺害,全案經檢警調查,檢方今天依涉犯殺人、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劉。(本報資料照片)

花蓮26歲劉姓瘖啞男子,5月中旬疑因追求偏鄉國中女老師不成,竟跑到對方宿舍指侵對方後失手將人勒斃,全案經檢警調查偵辦後,劉男遭羈押禁見至今,花蓮地檢署今天依涉犯殺人、強制性交等罪嫌提起公訴,由於劉涉犯罪嫌刑期爲無期徒刑或死刑,檢方將在國民法官審理時具體求刑,花蓮地院也預計在今天下午開接押庭。

劉男愛慕女老師卻追求未果,5月16日竟擅自闖入對方位在召會2樓的宿舍,並違反女方意願做出強制性交的行爲,不僅在被抵抗時施加暴力到對方無法抗拒,還用手指強制性交得逞,最後再用雙手緊掐女方頸部致死。

劉男見女老師死亡後,不僅拿走對方手機、平板電腦、筆記型電腦等物,17日還用她的手機傳訊給召會成員「女老師遭殺害,快去找」的訊息,警方接獲報案後,18日在劉男住所後方的海堤防風林內逮到人,並在家中起出女老師的手機等證物。

劉男被警方依殺人罪嫌移送偵辦後遭羈押禁見至今,全案經檢警歷經3個多月的調查,花蓮地檢署今天宣佈偵查終結,依涉犯刑法第306條第1項之侵入住宅、第226之1之侵入住宅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第328條第1項之強盜等罪嫌起訴劉並移審花蓮地院,預計下午2時30分開接押庭。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榮寬指出,檢方今天除依國民法官法第43條第1項規定提起公訴,由於劉男涉犯殺人結合強制性交等罪,刑期爲死刑或無期徒刑,屆時將依國民法官審理被告公訴時,照證據及調查狀況做出具體的求刑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