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遭撤銷仍宣稱有專利 公平會開罰業者、電商
公平會說明,宙勝數位企業等業者在PChome 24h購物、friday購物、博客來、露天市集、樂天市場及Yahoo奇摩拍賣等網站銷售手機架商品,在廣告宣稱「專利證明」、「中華民國專利證書M612861」。
但經公平會調查,案關商品雖曾取得中華民國專利證書,專利權期間爲110年6月1日至120年2月25日,但該專利於111年10月27日因被舉發成立遭撤銷,因此該商品已無專利,卻於撤銷後仍持續標示並刊載「專利證明」、「中華民國專利證書M612861」等語,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
公平會也指出,friday購物、博客來、露天市集、樂天市場及Yahoo奇摩拍賣廣告違法部分,予以警示遠時數位科技、博客來數位科技、阿宏拍賣企業社、晶贊企業社及巨誠實業。
公平會表示,廣告使用「專利」字樣,予人印象較其他未獲專利商品更具獨創性、新穎性、進步性,且受專利法保障,進而影響消費者作成交易決定,因此,業者如果在廣告宣稱取得專利,要持續注意並應確保相關資訊與實際是否相符,隨時更新相關資訊,以免因事實不符而觸法遭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