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澳門國際碳排放權交易所總經理孟萌:以澳門爲支點,銜接國內碳市場與國際資本、技術、規則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盧陶然、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李德尚玉 實習生馬榕麟 北京報道

2024年是澳門迴歸25週年,澳門國際碳排放權交易所(以下簡稱“澳碳所”)於2024年10月30日正式掛牌成立。

“澳碳所成立的初衷是想做溝通國內和國際的橋樑。”近日,澳門國際碳排放權交易所總經理孟萌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專訪時表示。

怎樣看待社會資本參與碳市場建設?澳碳所對綠色能源、碳金融產品有怎樣的佈局?澳碳所如何在《巴黎協定》第六條框架內發揮作用?

《21世紀》:澳碳所成立的初衷是什麼,有怎樣的願景和目標?

孟萌:澳碳所成立的初衷就是想以澳門爲支點,搭建聯通國際碳市場的氣候合作平臺。澳門作爲國際自由港,在全球綠色低碳發展趨勢下,天然具備成爲“國際碳市場超級聯繫人”的基因。澳門經濟體系與金融規則接軌國際,要素流動自由,積極主動對接國家碳達峰碳中和戰略部署,可以在銜接國內碳市場與國際資本、技術、規則的交互需求上提供更開放的平臺。

澳碳所將充分依託澳門的優勢,圍繞以下三個重點,積極開展國際碳市場的合作與創新。

第一,聚焦碳信用市場。目前國內地方碳市場和全國碳市場穩健發展,我們希望聚焦國際自願碳信用市場,作爲國內強制碳市場的戰略補充,重點推動中國碳信用標準(如CCER)與國際規則對接,開發符合發展中國家需求的碳信用項目,如東南亞可再生能源、非洲林業碳匯等。

第二,利用澳門自由港外匯自由流動、資本跨境便利的優勢,結合橫琴合作區政策創新,試點碳資產跨境交易、碳關稅(如歐盟CBAM)對衝工具等,打通境內外碳信用與資金的雙向流通渠道,降低企業參與國際碳交易的門檻。

第三,針對現有碳信用市場的碎片化特點,開發多元化產品體系——除傳統碳信用外,拓展綠證、海洋藍碳等環境權益產品,整合碎片化市場形成規模效應;通過區塊鏈技術實現碳資產全流程溯源,強化定價能力,逐步確立區域性碳定價話語權。

《21世紀》:澳碳所目前的交易規模和參與者情況如何?

孟萌:2024年10月30日澳碳所掛牌當日,交易了來自葡語系國家近100萬噸的碳信用產品。近期我們正與區塊鏈公司在綠證、綠色能源等領域展開合作,我們會按照計劃推進交易的撮合和產品的定價。

《21世紀》:對綠色能源、碳金融產品有怎樣的佈局?

孟萌:澳碳所當前聚焦三個方向。

第一類是碳信用相關產品,包括基礎產品和組合產品。其邏輯是在《巴黎協定》下全球減碳目標所產生的與二氧化碳或溫室氣體相關的產品。例如現有的跨境碳通、歐盟碳通等業務,都屬於碳信用業務,我們會逐步推出更多相關產品。

第二類是聚焦綠色能源環境權益的相關產品。能源領域佔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的73%,是碳中和的主戰場。我們將分階段推進,對較成熟的綠證交易,重點打通跨區域乃至跨境交易通道;對生物燃油、綠氫等還在探索的領域,先建立碳排放計算標準和認證規則,比如爲綠氫制定從可再生能源到生產全流程的追蹤體系,給綠色甲醇設計碳排放覈算模型。同時通過分級認證、環境權益價值補償等市場化手段,逐步推動這些新能源產品的環境價值顯性化。

第三類是市場能力建設與知識服務。鑑於很多市場參與者並不天然瞭解這個市場。十幾年來我們通過“培育”與“教育”機制,爲企業提供了參與試點碳交易市場的支持平臺,從而形成了今天的綠色減排格局。然而,在國際市場上,這一過程的執行與推廣更具挑戰性,涉及數不清的不同國家和地區,缺乏統一的標準和統一的教學實踐。與此同時,不論是在聯合國層面、主權國家的行業協會層,還是行業自律組織層面,均將碳市場的培育、教育以及能力建設放在重要位置,強調其在推動全球減排目標實現中的作用。

此外,在澳門,我們有更多創新型的想法,除了傳統的綠色金融、碳金融工具外,當下火熱的現實資產通證化(RWA)產品等,都是我們探索的方向。

《21世紀》:想要實現碳中和,現有的減排技術還有很大的缺口。澳碳所對碳中和技術有怎樣的佈局?

孟萌:碳交易的涵蓋面非常廣泛,既涉及項目生產方、信用生產方,也涉及中間的開發商以及買家,每一個碳信用產品最後對應的都是相應的產業和項目。我們將以碳交易爲抓手,對整個鏈條上的產業進行跟蹤和研究,這些產業有哪些突破性的技術能夠推動碳中和進程,是我們關注的要點。

作爲一個綜合性平臺,交易所涵蓋了廣泛的用戶和會員資源,包括一些自身具備資金資源及渠道優勢的客戶,他們將根據自身需求,尋求更多的投資標的,交易所也將充分發揮平臺作用爲其提供資源,使其參與碳交易相關的產業鏈,助力相關碳中和技術發展。

另一方面,在交易領域如何更多地應用人工智能技術也是我們探索的方向。在傳統的交易手段是,參與者在系統裡尋求自己感興趣的標的和價格,匹配上人工智能的應用後,是否能夠更快速、精準地在所有的這個產品中找到目標產品,是值得進一步探索的領域。

《21世紀》:COP29完成了《巴黎協定》第六條國際碳市場機制運行細則,爲國際碳市場建設鋪平了道路,你怎麼看這一機制的達成?澳碳所如何在此框架內發揮作用?

孟萌:我認爲看待國際碳市場應該從兩個層面來考慮。

第一個層面是基於履約的強制市場。這一領域呈現出多元化發展的趨勢。現在世界上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正在運行自己範圍內的強制碳市場,這是一種自上而下的市場機制,主要由政府、主權國家或某個組織給邊界內的主體發放配額,督促他們履約,從而降低二氧化碳排放。

第二個層面是我們所說的自願市場,目前呈現出更加碎片化、多樣化的趨勢。隨着各國應對氣候變化的形勢不斷加強,每個國家和地區都有自己的發展路徑和特點。讓市場機制更順應每個國家自己的發展特點的過程中,就使得靈活的信用市場變得越來越多樣化,這是由國家間較大的差異性導致的,所以世界上並不存在完全統一標準的碳信用方式。

COP29達成了《巴黎協定》第六條的機制,“達成”的意思是,大家同意共同商議和推動國際碳市場的建設,顯然還有很多細節要解決,但大的方向已經完全定下來。聯合國牽頭的頂層制度雖有阻力和困難,但都在按照相應節奏往前推進,即使美國國內政治阻力加劇或氣候政策出現反覆,也不會改變全球在應對氣候變化和推動國際碳市場建設上的整體趨勢和決心。

我認爲這種局面還會繼續存在,因爲每個國家實現碳中和的路徑和目標都不太一樣,很難創造一個全球統一的碳交易機制。因此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全球會有多種多樣並且越來越多的機制。同時,隨着更多社會資本的參與,也會呈現更多形態。我們應該客觀看待這種趨勢,它是合理的、必然的,中期之內都會存在。

對於澳門來講,我們要如何在這個框架內發揮作用?我認爲這基於澳門的定位特點。澳門是金融自由的貿易港,背靠祖國,面向國際。雖然澳門的經濟還處於向適度多元化轉變的過程中,但它的定位使其能夠順暢連通歐洲、葡語系國家、美國、亞洲等。我們希望聯合有共識的從業者,在多樣化的框架下,使碳交易市場更加規範和聚焦,形成有指示性的價格。

《21世紀》:全國碳市場在配額分配方法、覈查核證方法上與國際有哪些差別?

孟萌:國際市場有多種多樣的碳配額分配方法,十幾年前中國在建立自己的碳市場時,是從歐盟碳市場“取經”的。從最開始比較粗放的歷史數據法(直接用歷史數據乘以產量得出配額量),到現在大部分採用基準線法(在同行業中判斷先進和落後,再根據這個值衡量配額分配),我國碳配額的分配方法在不斷完善和演化。

在排放監測體系設計層面,我國碳市場實施“連續排放監測系統(CEMS)與第三方覈查相結合的校驗機制”,通過實時數據採集與年度核證相結合確保數據質量。國際主流碳市場呈現差異化技術路徑包括,美國區域碳市場(如加州碳市場)採用CEMS主導模式,要求重點排放設施部署第三代煙氣分析儀;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 ETS)則執行基於MRV法規的核算方法學,依據EN ISO 14064標準構建排放因子數據庫,通過能源平衡方程實現全行業覆蓋的排放量化,其技術規範已形成200餘項行業特定監測指南。

再就是交易產品,目前我國只有現貨產品,而最成熟的歐盟碳市場早已有碳期貨產品,亞洲如新加坡等國家也在探索碳期貨產品。我國試點碳市場在這方面有很多探索,全國碳市場剛運行三年左右,尚未成熟,還需要穩步地推動產品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