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伴侶外遇「1證據」最有說服力!律師曝自保10重點:別立刻攤牌

▲發現伴侶外遇,要怎麼做?(示意圖/記者鄺鬱庭攝,下同)

文/律師湯雅竣

「律師…我發現他外遇了……我現在該怎麼辦?要跟他攤牌嗎?」

在臺灣,雖然「通姦」已經除罪,不會被判刑坐牢,但這不代表「外遇」沒有法律責任。民事上,被背叛的一方,還是可以向配偶和小三(或小王)提告「侵害配偶權」,要求損害賠償。

我處理過許多外遇案件。最常看到的,就是當事人在情緒爆發時,沒有做好蒐證,也沒盤點好財產,結果賠了夫人又折兵,不但沒討回公道,反而自己吃更多虧。

這篇文章,想和大家分享幾個我最常提醒當事人的重點,如果你也正經歷相似的難題,希望這些內容能幫你多一分冷靜與準備。

▋1. 把握「黃金蒐證期」

法庭,是講證據的地方。證據,是說服法官的唯一語言。

如果你懷疑對方外遇,千萬不要立刻攤牌,這時候正是蒐證的最佳時機。一旦對方發現你起疑,往後他/她說什麼、做什麼都會防着你,很多證據就再也拿不到了。

▋2. 合法蒐證,比衝動重要

有些人一氣之下會偷拍對方手機內容、跟蹤對方,甚至裝竊聽器。但這些行爲,有可能讓你反被告「妨害秘密罪」,得不償失。

➤ 違法 :安裝竊聽、偷錄私密影像。

➤ 合法 :和對方對質時,錄下他/她親口承認外遇的內容(記得是你們雙方的對話,不是偷錄別人的隱私)。

➤ 提醒:就算你已經抓到鐵證,倘若證據來源違法,法院還是不一定會採信。

▋3. 抓姦一定要在牀嗎?

別再演八點檔了!實務上根本不需要冒着《強制罪》的風險去破門抓姦。

我處理過的案件中,就曾因爲提出前夫及小三同時出現在飯店櫃檯的照片,並確認兩人入住「一大牀」房型,就成功說服法官。只要證據足以讓法官相信兩人有逾矩的親密關係,不需要冒險抓現行。

▋4. 證據存好!證據存好!證據存好!

因爲太重要所以說三遍,這是我最最常遇到的狀況:

・ 別刪除:很多人一時氣憤就把LINE對話刪掉,後悔也來不及。・ 要備份:務必把照片、影片備份好(如雲端或隨身碟),不要太相信你不會弄丟手機。・ 別隻存文字檔:不要只匯出LINE的文字檔(.txt),因爲那很容易被質疑是事後變造,就連螢幕截圖都可能被法官認爲有P圖嫌疑。・ 推薦螢幕錄影:最好的方式是用「螢幕錄影」保留,從頭到尾滑過對話紀錄,這樣在法庭上比較有說服力。

▋5. 能裝GPS、行車記錄器嗎?

・ GPS定位器:自己偷裝很可能觸犯「妨害秘密罪」。・ 行車記錄器:若未經同意取出、或錄到車內隱私對話,也可能會觸法。

▋6. 行動前,先做好財產盤點

在外遇事件裡,如果你是婚姻中資產較多的一方,千萬不要一時衝動就提告或協議離婚。

一旦訴請離婚,就要面臨「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資產多的要給少的。弄得不好,婚姻沒了,還要給對方不動產,等於請對方和小王/小三住進你的房子。

➤ 建議:先把你的財產盤點清楚,在證據穩妥、情勢還沒公開時,冷靜謹慎評估,與律師討論一個能讓自己保有尊嚴、最能接受的分手條件。很多時候,在對方理虧、還沒請律師時,反而是關鍵的談判時機點。

▋7. 別衝動PO網,節外生枝

我懂你的憤怒,但千萬別在臉書、IG、Dcard公開小王/小三的個資,或在網路上公審對方。這些行爲很可能觸犯《個資法》、《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

別讓對方反過來告你,增加他跟你談判的籌碼。

▋8. 不用「公版離婚協議書」

不要爲了方便,就隨便從網路上下載離婚協議書範本來籤。我遇過不少人,當初只想趕快離婚,就用公版協議書草草處理,結果沒有約定好小孩的監護權、扶養費分配,也漏掉重要的權利義務。有些明明雙方一開始有共識要讓某一方負責扶養費,卻因急着離婚沒寫進協議,日後一方資金緊張又回頭討錢,結果反而藕斷絲連、糾紛不斷。

▋9. 如果有小孩,監護權怎麼辦?

一方外遇,不代表一定失去監護權。

法院判斷的標準是「子女的最佳利益」。除非有對孩子施暴、不當性對待等嚴重不適任的情況,否則法院通常不會完全禁止另一方探視孩子。

▋10. 你的人生,從來不只是一段感情。

最後想說,不管你經歷了多大的風暴,你最重要的價值,永遠不該讓任何人來定義。離婚不是句點,也不是失敗,只是你的人生故事來到了下一個章節。希望你,不管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都能照顧好自己,過成自己喜歡的樣子。

法律,是保護有準備的人。希望這篇文章,能在你需要的時候,給你一點力量和溫暖。

本文作者:

湯雅竣律師|勵衆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經濟部中小企業榮譽律師、全國律師聯合會文創、運動及娛樂法委員。擅長民刑事、婚姻家事及企業法律顧問,同時經營法律知識社羣。致力於把艱澀的法律翻成大家都聽得懂的白話,並以耐心與同理心,陪伴當事人走過人生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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