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起火兩小孩遇難,爺爺不在家繼奶奶逃生,孩子父親質疑其見死不救,警方:沒有犯罪事實,不予立案

4月8日上午7時許,廣東揭陽市揭西縣一小區住宅起火,據消防大隊的事故認定書,起火原因爲鋰電池着火,住宅中兩個孩子遇難,分別爲2歲與7歲。

孩子父親李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起火住宅爲孩子的爺爺和繼奶奶家,平時孩子不跟他們住一起,事發前爺爺過生日,孩子留在那邊住,起火時只有繼奶奶與孩子在家,繼奶奶獨自跑下樓逃生,兩個孩子遇難。

李先生無法理解繼奶奶爲何沒帶孩子一起逃生,事發後他一直想追究繼奶奶法律責任。

李先生:“她34週歲,我們質疑她爲何見死不救,一個7歲,一個2歲的小孩,一隻手都能抱得出來,即使是一個女的,一隻手也能拎出來。她(繼奶奶)一根頭髮都沒燒到。”

7月21日,紅星獲悉,針對此事揭西縣公安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認定繼奶奶沒有犯罪事實,不予立案。

來源: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