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不算服刑…泰前總理塔信 須再入獄1年

泰國前總理塔信9日親自出庭聆聽判決。美聯社

泰國最高法院九日裁定,前總理塔信先前以住院名義規避服刑,必須回到監獄服刑一年。這不僅削弱他在泰國政壇的影響力,也繼其女兒貝東塔被解除總理職務後,又一次打擊塔信的爲泰黨。

七十六歲的塔信曾在海外自我流亡十五年,前年八月返國後即因貪污濫權被判八年徒刑,但只在牢裡待幾小時,就因健康狀況不佳被轉送到警察醫院服刑。泰王還爲其八年刑期減到一年。

塔信是以「嚴重心肺問題」爲由從曼谷還押監獄轉至警察總醫院,實際上回避入獄,此後他在醫院接受治療長達六個月,去年二月獲假釋。最高法院今年稍早對此展開調查,以確認過程是否合乎規定,九日裁定塔信不當逃避服刑,必須再入獄服刑一年。

塔信說,接受法院決定,儘管失去自由仍有思想自由可爲泰國效力。電視畫面顯示,宣判後不久,塔信就被載到曼谷一處監獄。曾任職塔信內閣的阿努廷說,對塔信入獄很難過,「對曾治理我國的人,我不希望他面對這種事」。

塔信女兒貝東塔九日低頭走出法院,強調父親仍是精神領袖,她爲父親替泰國創造諸多歷史自豪,而九日又是歷史性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