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這些人不適合搭乘飛機出行
三湘都市報2月17日訊 (全媒體記者 李致遠)近日,在四川達州至福建泉州的四川航空3U6979航班上,一名旅客突發身體不適離世。目前,該名旅客家屬正徵集事發經過目擊者。而受此事件影響,身體在何種情況下不適合搭乘飛機引發熱議。
記者瞭解到,高血壓等心腦血管疾病患者乘飛機需開具有關證明材料。若血壓穩定(通常收縮壓<140 mmHg,舒張壓<90 mmHg),無嚴重併發症(如心衰、近期卒中),可安全乘機。
若收縮壓≥180 mmHg 或舒張壓≥110 mmHg(未控制的高血壓),或近期出現心絞痛、心律失常、腦供血不足等症狀。需謹慎或暫緩乘機。
通常情況下,航空公司通常要求以下乘客提供由醫生出具的適航證明,有效期一般爲7—10日:
1. 心血管疾病:近期心梗、不穩定心絞痛、嚴重心律失常、心臟手術後未愈者。
2. 呼吸系統疾病:嚴重COPD、氣胸、肺栓塞、需氧氣支持者。
3. 神經疾病:近期腦卒中、癲癇未控制、顱內手術後。
4. 其他情況:傳染病(如活動性肺結核)、重大手術後未康復(如兩週內)、孕晚期(部分航空公司要求32周後需證明)、精神疾病可能影響飛行安全(如攻擊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