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銷車牌上國道遭攔!乘客趁塞車逃逸 警開罰1.8萬移置車輛

昨(16)日下午5時35分,國道3號北向快官路段出現一部黑色小客車,經查該車號牌已遭註銷,卻仍違規行駛於道路上。(圖警方提供/簡銘柱翻攝)

昨(16)日下午5時35分,國道3號北向快官路段出現一部黑色小客車,經查該車號牌已遭註銷,卻仍違規行駛於道路上。(圖警方提供/簡銘柱翻攝)

昨(16)日下午5時35分,國道3號北向快官路段出現一部黑色小客車,經查該車號牌已遭註銷,卻仍違規行駛於道路上。由於該路段無路肩,警方爲確保安全,選擇在適當地點進行攔查。然而,當該車駛下74線快速道路時,因車流壅塞,車上乘客竟趁機下車逃逸,僅剩駕駛留在車內。警方考量現場交通狀況及行車安全,未對逃逸乘客進行追緝。全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4款舉發,並移置保管車輛,後續將持續追查相關案情。

國道警方呼籲,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規定,車輛若因逾期未檢驗導致牌照遭註銷,車主應立即將號牌繳回公路監理機關,並重新辦理檢驗及領照手續,否則不得上路行駛。此外,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牌照遭註銷仍違規行駛者,可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600元至1萬800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扣繳牌照。

警方強調,註銷車牌車輛上路不僅違法,更可能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呼籲民衆切勿心存僥倖,應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維護道路安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