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 夏令營少女溺斃 業者等3人起訴
尖石鄉錦屏溪去年7月底因颱風過後水勢湍急,夏令營業者及營隊教練竟貿然讓學員下水,導致黃姓女學員溺斃,3人16日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新竹縣邊姓男子在尖石經營武林帖營地,去年暑假辦理2024領導智能歡樂夏令營5日活動,聘請徐姓、張姓2名不具合格身分者擔任營隊教練,並於第5梯營隊課程要求學員跳入颱風過境後湍急的錦屏溪,導致黃姓女學員溺斃,新竹地檢署16日偵查終結,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邊男、徐男、張男。
竹檢調查,去年7月31日適逢颱風過境及降雨影響,錦屏溪水勢湍急,徐男、張男草率試水後,僅由該2人帶領14名學員輪流展開溯溪活動。當輪至被害人黃姓少女下水時,因遭水流漩渦拉扯旋即沉沒,未再浮出水面。張男、徐男見狀立即下水搜尋黃女,然徐男因體力不支返回武林帖營地求援並報警,獨留張男繼續在現場水域尋找。
營隊內另名教練陳男知悉後,趕往現場協尋,發現當時卡在水中巖壁凹陷處溺水的黃女,緊急將其拖救上岸並帶至武林帖營地,直到消防局救護人員到場後纔有相關處置並送醫治療,最終宣告不治。
竹檢調查,依體育署「辦理溯溪活動應注意事項」規定,溯溪活動應依參與人數配置合格溯溪嚮導及安全人員,並備妥緊急應變措施與救援方案。邊男所聘請教練徐男所持溯溪證照已過期未展期,教練張男則未具備相關證照,均不符合法定教練資格。
此外該梯次夏令營共15名學員,依法應配置1名溯溪嚮導及2名安全人員,邊男僅委任徐男爲主教練、張男爲助理教練,由2人負責包括溯溪等高風險活動。
竹檢認爲3人忽視法規要求,對危險水域未盡警覺義務,又因人力不足及缺乏事前應變措施,導致不幸意外發生,建請法院依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