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石嘴山市出臺6項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

近日,經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研究審議,出臺6項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進一步支持繳存人購房,更好滿足住房消費需求,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惠民作用,助力寧夏石嘴山市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

提高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繳存人購買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提高至70萬元;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80萬元提高至90萬元。符合寧夏石嘴山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的繳存人,在最高貸款額度的基礎上上浮30萬元;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生育多子女的繳存人,在最高貸款額度的基礎上上浮30萬元。

提高可貸款額度倍數。繳存人購買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在最高貸款額度限額內,住房公積金的可貸額度由繳存餘額的30倍提高至40倍;符合寧夏石嘴山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的繳存人,可貸額度爲繳存餘額的50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生育多子女的繳存人,可貸額度爲繳存餘額的50倍。

降低購買保障性住房首付款比例。繳存人購買保障性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低購房首付款比例由20%降低至15%。

延長還款最高年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到期年齡男性由原65歲延長至68歲、女性由原60歲延長至63歲,最長貸款年限30年。

支持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繳存人購買寧夏石嘴山市行政區域內的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繳存人本人(含共有產權人)及配偶可在辦理房屋買賣合同備案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取金額累計不大於購房首付款。

支持辦理租賃提取的繳存人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繳存人已辦理租賃提取後購買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在一年內辦理租賃提取的額度可作爲繳存餘額計算可貸款額度倍數。

來源:石嘴山市委宣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