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標靶科技執法搬家 6月16日開抓

新竹市警察局將路口標靶式科技執法設備移到西大路與文昌街口、中華路二段與林森路口,6月16日起正式執法。(新竹市政府提供/王惠慧新竹傳真)

新竹市警察局去年10月16日啓用標靶式科技執法,經統計竹市成功路、成功路65巷及中華路、長興街273巷兩處路口,自科技執法啓用以來,交通事故分別減少5件及3件,即日起移至西大路、文昌街口及中華路二段、林森路口,6月16日起實施執法。

代理市長邱臣遠表示,此次設備調整是市府落實行人安全與交通改善政策的具體展現,藉由調整執法重點路段,盼提升用路人對行人優先的重視與遵守,進一步建立良好的交通文化與秩序。

市警局自去年起在市區11處違規熱點建置科技執法點,採用標靶式科技執法裝置,如違規情形改善,可快速移至其他路段,達到成本控管目的。其中東門圓環等4處重要路口,也成功精準取締車輛未停讓行人等違規行爲。

市警局表示,自去年10月16日啓用標靶式科技執法以來已有半年,根據交通隊統計,設置於成功路、成功路65巷及中華路、長興街273巷的兩處路口,自啓用後交通事故分別減少5件及3件,違規行爲也明顯下降。

因應既有路口違規情況改善,市警局決定將科技執法設備移設至交通事故頻傳的西大路、文昌街口與中華路二段、林森路口兩處路段,強化對行人事故的預防與管理。市警局指出,新執法點位將自即日起進行宣導,6月16日起正式啓動執法。

市警局交通隊補充,未來將持續依據事故與違規資料,滾動式檢討各執法路段,若某處狀況明顯改善,設備將適時移轉至其他高風險地區,以發揮最大執法效益並降低維運成本,呼籲市民遵守交通規則,配合標線與號誌,落實停讓行人的良好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