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聯代表團訪人權會 讚臺灣致力實踐國際人權標準

國家人權委員會今天說,馬紹爾羣島、巴拉圭、斐濟的駐聯合國常任代表訪問團4日來訪,有訪團成員指出,儘管臺灣無法赴聯合國報告,卻依然致力實踐國際人權標準,這份決心值得全世界讚賞。

馬紹爾羣島與巴拉圭是臺灣的邦交國。

國家人權委員會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馬紹爾羣島、巴拉圭、斐濟等國的駐聯合國常任代表訪問團4日拜會人權會,訪團成員包括馬紹爾羣島駐聯合國常任代表席克(John M. Silk)大使夫婦、巴拉圭駐聯合國常任代表斯卡畢尼(Marcelo Eliseo ScappiniRicciardi)大使夫婦、以及斐濟駐聯合國常任代表塔拉吉尼吉尼(Filipo Tarakinikini)大使夫婦。

人權會副主任委員紀惠容指出,臺灣自2009年起,已陸續將兩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等多項聯合國核心人權公約國內法化,但臺灣因國際地位特殊,無法將國家報告提交至聯合國審查;爲彰顯自主遵守國際人權體系的決心,臺灣發展出獨特的「在地審查模式」,邀國際專家來臺審查國家報告。

紀惠容說,人權會日前針對兩公約第4次國家報告發布獨立評估意見,特別關切家事移工被長期排除在勞基法保障外,呼籲政府應儘速推動「國際勞工組織第189號公約」國內法化;人權會也指出應保障外籍漁工的通訊權(Wi-Fi),並加速完成「漁撈工作公約」的國內法化進程。

人權會說,訪團成員指出,人權是所有國家公共政策基石,很肯定臺灣在民主與人權方面的努力與成就;儘管臺灣面臨國際參與挑戰,無法赴聯合國報告,卻依然致力於實踐國際人權標準,這份決心值得全世界讚賞。

人權會表示,訪團成員強調,臺灣與多國共享自由、民主、人權等普世價值,他們未來將持續在聯合國等國際場域爲臺灣發聲,也期盼與臺灣進行更深入的合作與經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