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凌晨街頭火燒車 車主女友前夫縱火洩憤

劉姓男子因跟前妻有糾紛,昨天凌晨持不明液體潑灑前妻友人車輛,用打火機引燃,造成汽車頭燒燬,並波及1輛機車,竹北分局接獲報案後,調閱監視器逮獲劉男,並依公共危險罪移請新竹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昨天凌晨3時許,獲報竹北市嘉豐六路二段停放路邊一輛自小客車起火燃燒,警消人員及時到場現場管制及滅火,所幸無人傷亡。警方不敢大意,經擴大調閱監視器,發現爲劉姓男子放火毀損該車,隨即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於當日順利將犯嫌緝捕到案,全案移請新竹地檢署偵辦。

新竹縣消防局派遣高鐵車組共2車4人前往搶救,3時11分高鐵車組到達現場,現場汽車車頭已全面燃燒,並波及1輛機車,現場出一水線射水。約3時半火勢完全熄滅,燃燒面積約3平方公尺,損失金額約60萬元包括汽車50萬元、機車10萬元,無人員受傷受困。

劉男被逮後,坦承與前妻有糾紛,纔有此舉動。警方則呼籲,放火燒燬他人之物致生公共危險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全案已移請新竹地檢署偵辦。

昨天凌晨3時許,獲報竹北市嘉豐六路二段停放路邊一輛自小客車起火燃燒。圖/竹縣消防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