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休三日「但工時拉長」可接受嗎?一票支持:我們公司就是這樣
▲一個禮拜工作4天,但工時拉長,可以接受嗎?(示意圖/記者鄺鬱庭攝)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如果一個禮拜可以休息三天,但每天工作的時間要拉長,這樣可以接受嗎?近日有網友發文表示,倘若一週固定上滿40個小時,但公司讓員工自行分配工作時間,大家會選擇週休三日嗎?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討論。
這名網友在Dcard上,以「你會選擇週休三日嗎」爲標題發文,提到在滿足一週工作40小時的狀況下,如果公司讓員工自行分配這40個小時,大家會選擇週休三日嗎?也就是一週可以只上4天班,然後一天工作10小時,或者每天上班時數不限,只要事情有順利做完即可。
貼文曝光後,底下網友紛紛迴應,「會啊,改成星期六日休息,星期三休一天,就只要工作星期一二、四五」、「如果可以按照自己的習慣安排工作,誰不要」、「我們公司就是這樣了啊,放假時間太多了,不知道要做什麼」、「既然上班時間自己填,就填12小時啊,第四天只要上半天」、「支持責任制,事情有做完就好」。
也有網友表示,「我每天都嘛上超過12小時」、「太願意了,現在每天都不只8小時了,一天改10小時,最多最多就上12小時,有一天可以直接不來」、「我本來每天就超過10小時」。更有網友直呼,「工作時數比生活長根本不正常,一個禮拜7天就要做工作5天,還不算加班的部分,到底是工作爲了生活,還是生活是爲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