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倫輸了!

周杰倫輸了!

這次輸得很徹底,雖然是作爲原告,但卻是終審宣判,相當於蓋棺定論了。

近日,有媒體(界面新聞)報道,周杰倫起訴本站公司不正當競爭案,法院判定周杰倫輸了。

2022年,本站在推廣其遊戲《天下3》時,使用周杰倫新專輯的元素製作遊戲道具,還在官方賬號舉辦抽獎送周杰倫新數字專輯及演唱會門票的活動。

你沒有看錯,本站公司沒有違規使用周杰倫個人肖像,也不是未授權讓其代言廣告,

而是推廣自己的遊戲時,把周杰倫數字專輯和演唱會門票,當作贈品抽獎給送出去了!

這不是看不起周董嗎?

於是乎,向來高傲的周杰倫及所屬公司傑威爾音樂,直接把本站告上了法庭。

表示自己從未授權遊戲公司使用周杰倫作品,也沒有授權其贈送他演唱會的門票;遊戲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要求對方賠償經濟損失共計205萬元。

什麼?

贈送周董演唱會門票,還要得到他的授權?

這個理由直接把網友們逗樂了!

有網友評論:杰倫你的票本身就是拿來賣的,人家也是通過正規渠道買的,怎麼就構成了不正當競爭了?

也有網友提出疑問:我幫你貢獻銷售額、貢獻演唱會票房還有錯了?如果說純粹的贈送行爲不對,那公司開年會抽獎是不是也侵權了?

還有網友擔心:我打算買一些月餅送人,然後月餅廠家會不會起訴我不正當競爭?

其實在我看來,杰倫用不正當競爭來起訴本站,本身就很搞笑,敗訴是必然的。

不然銀行存錢活動送電飯煲、豆漿機、送超市會員、送黑神話悟空等等,這些廠家豈不是都能起訴銀行了?

值得一提的是,只有雙方在某個領域構成相關市場了,才能叫有競爭關係;兩方一個是歌手,一個是遊戲製作,受衆不一樣,八竿子打不着,怎麼競爭?

法院是這樣答覆的:

(一)、抽獎行爲無盈利。杰倫新專輯的傳播本身具有普遍性,抽獎回饋玩家的行爲沒有本站帶來直接經濟利益。

(二)、抽獎活動沒有誤導大衆認爲杰倫與遊戲存在代言或授權,且杰倫也未能提供充分證據。

(三)、有意思的是,法院還友情提醒,作爲知名度極高的公衆人物,周杰倫應當對網絡上提及的話題有一定的容忍義務。

那就對了,作爲公衆人物,叔叔要忍,嬸嬸也要忍。

這也怪不得網友這樣回覆:

周董,你的音樂才華我佩服,但這次你確實沒理由。

那麼,明知會輸,杰倫爲什麼還要起訴?

要求賠償200萬,難道是昆凌缺零花錢了?

事實並非如此。

在《財富》雜誌曾發佈“2017-2020年中國明星收入40強排行榜”中,周杰倫憑藉21.53億的天文數字拿下榜首,力壓衆多藝人和流量明星。

也就是說,作爲當紅的偶像歌手,周杰倫演唱會、商務代言、歌曲的版權費,都給他帶來高額的收入。

每年的收入超過5億元,不缺錢花吧!

而他又爲何要爲200萬的賠償,大張旗鼓?

有網友考古,周杰倫和本站公司,兩方之前就曾因爲版權問題交惡,打過官司。

事實上,翻開本站雲的歌單,唯獨沒有周杰倫的歌。

2017年11月,騰訊音樂獲得周杰倫歌曲網絡獨家授權,然後只給了本站雲音樂1年的音樂授權。

等到1年授權期截止,本站雲被迫下架全部歌曲,用戶如果想聽周杰倫的歌就得花400元錢買200首歌。

到了2019年,騰訊起訴本站侵權杰倫的音樂;當時,法院判決本站賠償85萬元。

正是,有了這樣的前科在,此次本站又以周杰倫演唱會門票獎勵遊戲玩家,拿周杰倫新專輯做宣傳。

這不是噁心人嘛

所以,即便是知道裁判結果不會樂觀,周杰倫和所在公司也要起訴,不過是表明態度,本站你理我遠點,別再來蹭杰倫了!

因此,周杰倫此次起訴,不過是情緒輸出,完完全全是浪費社會資源了……

不過,我唯獨喜歡法院的的反駁理由:作爲知名度極高的公衆人物,周杰倫應對網絡上提及其的話題有一定容忍義務。

哈哈,明星和藝人,他們高額收入來源,本身是依託於公衆的高關注度和海量傳播,

你不能總喜歡聽好的,對一些正當的批評、輿論場裡的正常提及,動不動就發律師函甚至是起訴。

他們在日收入208爽的同時,也應接受社會大衆對其合理限度的評論、批評、監督。

對此,你們怎麼看,咱們評論區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