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刪減嘉義縣35億元 佔年度總預算高達37%財源告急

中央刪減嘉義縣一般性補助款35億元,佔縣府年度總預算比例37.12%,目前無額外財源可以替代。記者黃於凡/攝影

中央刪減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27.3%,嘉義縣預估短撥35億元,佔全年度總預算比例高達37.12%,縣府預估許多局處業務及建設、水利工程都會受到影響,會請財稅局盤點使用一般性補助款狀況,先運用公庫調度資金,後續視中央救濟結果再配合修正。

嘉縣府表示,中央刪減各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27.3%,嘉義縣預估短撥35億元,佔全年度總預算37.12%,減少的金額相同於1整年的自有稅收,減少幅度逾3成,無特定支出項目,各處室都可能受影響,目前無額外財源可以替代,初步只能先縮減開支。

一般性補助款用於「平衡預算」,中央補助建設工程經費,地方須額外自籌配合款,若遇到水利、建設工程經費不足,就會使用一般性補助款支應,各局處都會用到一般性補助款,該做的還是會做,會請財稅局盤點,先運用公庫調度資金,後續視中央救濟結果再配合修正。

有官員指出,財劃法三讀修正通過,嘉義縣今年增加120億元統籌分配款,但一般性補助款現在就先減掉35億元,再加上中央預算限縮,很多大額工程經費若無法向中央爭取,需要由縣府支應,相加減後不見得比較好,詳細數字仍需再精算。

立委王育敏辦公室主任何博倫說,立院刪凍中央政府業務費,並非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2種預算是平行科目不能互相影響;嘉義縣每年自籌款只有38億元,仰賴中央給錢,刪減預算會導致經費不夠而舉債,產生額外利息,呼籲行政院不要增加立院及地方政府仇恨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