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生節假日發生安全意外,追究學校老師的責任就是流氓行爲!
當今社會把責任無限加到一個羣體身上,本身就是非常病態的,說的就是當今的教育。
從過年開始,我們學校的防溺水班會不知道開了多少回,而且每年都是如此。每次開班會,不但要照片,還要有教案和班會記錄等等。用領導的話就是:現在工作多做一點,以後出了事就可以少承擔一點責任。但問題是,學生溺水爲什麼老師一定要承擔責任呢?
當今社會把責任無限加到一個羣體身上,本身就是非常病態的,說的就是當今的教育。
從過年開始,我們學校的防溺水班會不知道開了多少回,而且每年都是如此。每次開班會,不但要照片,還要有教案和班會記錄等等。用領導的話就是:現在工作多做一點,以後出了事就可以少承擔一點責任。但問題是,學生溺水爲什麼老師一定要承擔責任呢?
學生溺水通常在假期,並且是在校外。家長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爲什麼孩子出事不找家長的責任反而找老師的責任呢?作爲老師有責任教育好學生,給學生宣傳講解安全方面的有關知識,但並不等於所有學生都會照做,都能遵守老師的教誨。如果照此追究責任,那麼以後社會上所有違法犯罪是不是都要追究老師的責任呢?畢竟每個人都要上學,學校老師有義務和責任教育孩子們遵紀守法。
不知道哪個領導發明的倒追,一旦學生假期出現安全事故,第一時間就開始倒查老師,看老師是不是上了安全班會?看老師是不是對孩子們進行了防溺水方面的教育?看老師有無教案、視頻和照片等憑證。爲什麼整個社會把責任都推給了老師呢?家長無責、水庫無責,只有老師有責任。
其實安全責任很好劃分,學生在校內的安全歸老師,校外的安全歸家長。但我們的教育部門,總是頂不住壓力,頂不住一些家長的胡攪蠻纏,害怕影響擴大事態惡化,爲了息事寧人,儘快解決問題,總是第一時間處分老師。老師真成了萬能背鍋俠!
教育現在的問題,就和當年“不是你撞的,你爲什麼去扶?”道理一樣。不是你學校的責任,爲什麼學校天天喊防溺水呢?學校做的越多,家長們越理直氣壯,越認爲一切都是老師的責任,越會到學校無理取鬧。學生出了意外追究學校的責任,那麼社會上的人出了意外,追究誰的責任呢?難道追究他所在的居委會責任嗎?
看看當今的社會亂象,轄區內有惡性犯罪案件,不會追究派出所的責任?路上出了車禍,不會追究交警大隊的責任?森林發生火災,也不會追究林業局和消防局的責任?單位領導貪污受賄數額巨大,也不會追究上一級領導的責任?但爲什麼班上學生出事一定要追究老師的責任呢?
說白了,還是老師的地位太低,人人可欺。學校領導不關心老師的死活,教育部門也不爲老師伸張正義,老師沒有任何靠山,只能任人處置,不然能怎麼辦呢?
當今社會把責任無限加到一個羣體身上,本身就是非常病態的,說的就是當今的教育。
從過年開始,我們學校的防溺水班會不知道開了多少回,而且每年都是如此。每次開班會,不但要照片,還要有教案和班會記錄等等。用領導的話就是:現在工作多做一點,以後出了事就可以少承擔一點責任。但問題是,學生溺水爲什麼老師一定要承擔責任呢?
現在的教育被搞成了弱勢羣體,人人可以拿捏。這種追究責任的方式也助長了歪風邪氣,導致現在越來越多的家長不斷地投訴告狀老師們!
目前許多教育問題不在學校而在社會,不在老師而在家長。這種追究責任的方式就是對老師最大不公平,也是老師屈辱的見證!
大家對此怎麼看?也分享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