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社論》總預算當私房錢 糟蹋人民付託

中國時報社論

A 針對立法院要求刪減114年度總預算636億元,行政院決定統刪今年度地方一般性補助款25%,引發地方政府不滿。在臺北市長蔣萬安率9個縣市的首長和代表聯合向行政院請願後,行政院長卓榮泰進一步表示,支持中央總預算的立委所在縣市的補助,行政院會予以特別考量;他並表示,中央刪地方補助款不是報復,而是「輪迴」,因爲「地方挺中央,中央纔會挺地方」!

以顏色給予差別待遇

立法院三讀通過刪減今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包括補助臺電1000億元在內的2076億元,其中,立法院要求行政院自行調整刪減的636億元,原意是希望賴政府刪減媒宣費和業務費等項目,因爲這些支出並不會對施政造成太大的影響;不料,行政院竟決定讓地方全數承擔遭到刪減的636億元,因此統刪地方一般性補助款。這些預算原本主要用於地方社福和教育等,行政院大刀一砍,將嚴重衝擊地方基層服務量能及弱勢羣體的福利。因此,在野黨縣市決定提起訴願,希望行政院能夠收回成命。

行政院的態度確實有些調整,可惜「看顏色給予差別待遇」的問題卻更爲嚴重。卓榮泰說,將會優先協助支持中央政府總預算的立委,還特別點出民進黨籍的屏東立委鍾佳濱與徐富癸,當初都支持中央政府的總預算案,因此,在中央可動用經費有限的情況下,將會優先予以協助。這次屏東縣被刪了52.5億元,金額居各縣市之冠,對此,民進黨籍的屏東縣長周春米沒有半點埋怨中央,反而喊話立法院「不要再鬧了」,如今,在卓榮泰的「輪迴說」邏輯下,周春米當然也就不必擔心因爲中央補助款不到位會影響屏東施政了,因爲卓揆都已挑明瞭會給予特別待遇。

行政院把立法院要求自行調整、刪減的預算額全部丟給地方,讓基層民衆承受,不但有違立院刪減本意,更是缺乏執政者的責任感與善良心,甚至是知法玩法。根據今年3月三讀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0條,中央給予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金額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的預算編列數。在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在1月三讀通過後,地方政府卻始終沒有接到中央所分配的補助金額通知,基於穩健原則,地方縣市通常依之前的金額做預算的預估編列,不料,此次編列數竟遭到中央刪減四分之一,以至於今年的數額少於去年,明顯不符合《財劃法》的規定。

輪迴說有失閣揆高度

行政院的解釋是,目前已就《財劃法》等相關新修訂通過的條文聲請釋憲,在釋憲結果確定之前,行政院擺明了不會依新法撥付補助款。也就是說,即使新法要求補助款不得少於前一年度,行政院也不會照做。

《財劃法》修正案已經總統公佈,豈可因爲另一個正在進行的程序,就把已經是正式法律條文的規定晾在一邊不管?如果這麼做行得通,那日後大家是不是可以有樣學樣,面對不想遵行的法律就去聲請釋憲,在釋憲結果確立之前理直氣壯地不守法?依據《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1項規定:「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提起行政訴訟而停止。」這就是對已完成立法程序之法律的尊重。同理,行政院只有在釋憲程序宣告法律違憲後才能停止執行。就算行政院基於「某種默契」,早已知道釋憲結果會對自己有利,也不能提前違反已經三讀通過的法律,因爲這就是帶頭違法。

行政院刪減地方一般性補助款可謂用盡心機。表面上看是統刪25%,實則爲綠營執政縣市開了一個後門,卓榮泰說中央、地方互挺,根本是對行政機關與民意機關憲政角色的錯誤認知。當立委審查預算時,負有監督行政院的責任,必須考量政府收支的合理性與合法性,這跟挺不挺中央無關,因爲刪與不刪,爲的都是挺人民。

行政院手中握有的預算來自納稅人,不是行政院長可以拿來私相授受、獎懲好惡的私房錢,卓榮泰的「輪迴說」不但有失閣揆高度,更是糟蹋人民的信賴,自毀執政的正當性。若想借此爲大罷免添柴加薪,恐怕適得其反,只會讓更多人看見賴政府的不公不義,引爆更大的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