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社論》先凍後廢 爲監察院留下最後風骨

中國時報社論

蕭美琴副總統代表賴清德總統於日前公佈29名新一屆監察委員被提名人,並說明人選是賴總統基於期盼「打造人民的監察院」所提出。其實,監察權的制度設計源於施政應以人民爲本的「民本」思想,也是規約當權者的儒家式憲政主義,並具有「實質民主」之西方古典民主的功能。然而,儒家的政治道德規範在有選票纔有政權的現實下已擡不起頭,從而廢除監察院的呼聲四起自也在所難免。

從青天御史到政治打手

民進黨一向主張廢除監察院,上屆立法院的修憲委員會中,還有多項民進黨立委廢考、監兩院的提案,其理由不僅如下屆監委被提名人廖婉汝所言「否定國民黨法統」,更是要拔除中華民國法統的根。然而,當有政府高位可享受酬庸時,如陳菊這般臺獨意識強烈的民進黨「大姊頭」,也矯情地說「希望我是最後一任監察院長」,彷彿她是爲了捍衛《中華民國憲法》才「勉予同意」。

事實上,2005年2月至2008年7月間,立法院拒絕審議前總統陳水扁提名的監察院人事案,以致曾有3年無正副院長及監察委員。不僅如此,《憲法增修條文》和《地方制度法》均明定設「省」,但賴總統在行政院長任內卻以「凍結」之名實質廢省,現今賴總統掌有監察院人事提名權,若要比照辦理更是易如反掌。

本屆監察委員和正副院長在立法院行使任命同意權時,因國民黨阻撓陳菊進入議場接受審查會的審查和備詢,結果當時的立法院長游錫堃索性直接舉行立委任命同意權投票,沒收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賦予立委審查與詢問被提名人資格的職權。

當時民進黨仗着全面執政的絕對優勢,總統提名和立委行使任命同意權的整個過程,讓人只見識到「一黨專斷」的霸氣,不必期待監察權能夠發揮功能。現今民進黨只是雙少數執政,但賴總統卻更獨斷地提出「綠意盎然」卻看不到諤諤之士的名單,讓人深感若非酬庸,就是期盼他們繼續作爲幫綠色政權圍事的打手。

這兩年監察院的作爲就更令人民不齒,廢除監院的呼聲更高。例如:監察院在柯文哲出庭前夕公佈其政治獻金違法、陳宗彥的「小芸有空嗎」居然以11:2票否決彈劾;而陳菊身爲院長可以長期請假逾一年、多名監委用公務車接送愛犬美容並處理私務;最過分的是,光電弊案、能源爭議、疫苗採購疑雲等民怨沖天的重大案件,監察院完全不聞不問。「辦藍不辦綠」確實成爲監察院的另一塊招牌。

監察權轉移監察院退場

內政部曾發函幾個地方政府,威嚇若不依其行政解釋解職具陸配身分的村裡長,就要把相關公務員移送監察院查處。另外,也有監委對公務員赴大陸未申報提出糾正案,並要求政府應予以懲處。莫說這些案件中絕大多數並非未申報,是因爲他們屬「非典型」的公務員,不清楚自己被「比照」的職等須向移民署申報;監察院這一作爲也完全不顧憲法對人民基本權益的保障,反而跟着執政黨打擊陸配與赴陸交流人員。

監察權本不必因是中國傳統制度就否定其功能,民國10年孫中山先生在一場以五權憲法爲題的演講中,提到美國政治學者巴直氏在其著作中,評價中國的監察權是調和人民自由與政府權力間之甚爲良善的制度。巴直氏還說明,監察官員由皇帝任命且獨立於行政權之外,而皇帝雖然可隨時罷黜他們,但因儒家思想已深入人心,恣意罷黜監察官員將會動搖皇權的正當性。古代監察官員還會主動探求民瘼,對有辱官箴或施政造成民苦民怨的官員提出諫議與糾彈。因此有人主張不必因人害事,監察制度仍應保留。

針對賴總統提出下屆監委名單,臺北市長蔣萬安主張藍白全面否決29位監委提名人,先凍結監察院運作,再爭取修憲廢除監察院,這固然有政黨攻防的意味,但也確實說中了人民的心聲,人民要的不是聽命執政黨的打手,而是公平、有效監督政府、反映民意的青天御史。如今的監察院全是替政權擦脂抹粉的奴才,像陶百川這樣有風骨的監委早已寫進歷史,後繼無人。監察權可以轉移,但這樣一座陰森森的大院確實嚇人,「先凍後廢」或許是監察院在80風華凋零後最好的歸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