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大叔自稱「三性辣妹」PO裸照 喊價2小時做到爽!警扮老司機逮人

中年大叔自稱「三性辣妹」PO裸照暗示性交易,沒想到吸引到網路巡邏的員警上門逮人。(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中年男子阿龍(化名)以「3性辣妹」經營社羣網站,並張貼裸照發布暗示性交易的訊息攬客,遭網路巡邏的員警盯上逮捕。法院審理後認定阿龍犯散佈猥褻文字與影像罪,損及社會善良風俗,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阿龍於2022年3月4日晚間在租屋處,透過社羣網站Twitter以暱稱「3性辣妹」發文表示,「三重區自住套房…想找哥哥來做X,2小時不限次數」等暗示性交易訊息,並附上裸露性感的照片。員警執行網路巡邏時,得知前述色情訊息,於是在11日與阿龍聯系,並相約在阿龍住處內進行性交易,員警於隔天下午3時許假冒客人前往,正當阿龍介紹性交易價碼爲2000元時,員警則趁機逮人。

新北地院審理,阿龍以上傳網路方式將猥褻文字及影像供人觀覽,侵害社會善良風俗,實有不該;兼衡其坦承犯行,並考量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素行、所生損害,加上阿龍於本院訊問程序時自陳高中畢業、月收2萬元及家庭生活等一切情狀,最終依犯散佈猥褻文字及影像罪,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佈、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佈、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佈、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性影像系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