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後火車站既成道路遭架設圍籬 因一原因現在無法拆

桃園市中壢區龍岡路一段63巷內石頭段132-6及132-15地號土地,60幾年來有公用地役關係,屬於既成道路,不過地主與市府纏訟,並於去年10月架設圍籬,造成垃圾車消防車因狹小無法通行,地方憂阻礙救災盼拆除。記者翁唯真/攝影

桃園市中壢區龍岡路一段63巷內石頭段132-6及132-15地號土地,60幾年來有公用地役關係,屬於既成道路,不過地主與市府纏訟,並於去年10月架設圍籬,造成垃圾車消防車因狹小無法通行,地方憂阻礙救災盼拆除。桃園市建管處表示,目前尚在打官司,不過地主架設圍籬未申請雜項執照,可先做違章查報,但不能拆除。

該路段60幾年來有公用地役關係,屬於既成道路,且中壢區公所長期以來舖設柏油供人車通行,也是區公所養護巷道,屬消防救災、民生天然氣供運、電信傳輸、警察治安巡邏、垃圾清運等生活上所必須聯絡道路,也是巷內近百戶民衆通往中壢後火車站通行道路。

市議員魏筠說,去年10月該地主私自架設圍籬,在未申請雜項執照下,不顧通行安全疑慮逕自僱工架設圍籬,嚴重影響民衆車輛及清潔車、消防車執行公務,與巷內居民通行,47位居民發起連署,希望返還安全通道。

魏筠表示,地主也要求市府返還該2筆土地,在與市府爭訟程序,一審公所勝訴、二審公所敗訴、三審公所發回後、二審公所又勝訴,目前地主還在上訴到最高法院審理中,但未待訴訟結果出爐前,就架設圍籬,影響通行,希望訴訟儘速落幕,市府能協助處理。

建管處迴應,該道路從航照圖可以發現,確實有60多年以上,且過去提供地方通行,既然是既成道路就應該保持暢通,讓民衆通行,不過礙於現在地主有訴訟在,雖然地主架設圍籬未申請雜項執照,可先做違章查報,但不能隨意拆除,否則會有法律問題,因此仍待訴訟結果出爐後決議如何處置。

桃園市中壢區龍岡路一段63巷內石頭段132-6及132-15地號土地,60幾年來有公用地役關係,屬於既成道路,不過地主與市府纏訟,並於去年10月架設圍籬,造成垃圾車消防車因狹小無法通行,地方憂阻礙救災盼拆除。記者翁唯真/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