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結連25漲!去年Q4房貸負擔率46.62%、房價所得比10.76倍 臺北不吃不喝17年才能買房

內政部2日發佈去年Q4房貸負擔率及房價所得比,其中,Q4房貸負擔率微幅降至46.62%,終結連續25季上漲態勢,但房價負擔能力屬「偏低」等級。圖/內政部提供

內政部2日發佈去年Q4房貸負擔率及房價所得比,其中,Q4房貸負擔率微幅降至46.62%,終結連續25季上漲態勢,但房價負擔能力屬「偏低」等級;而全國房價所得比也微幅降至10.76倍,主因全國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增加0.87%,帶動負擔率下降,但購屋壓力依然沈重,6都中以臺北市房價所得比16.43最高,相當於民衆不吃不喝近17年才能買房。

「房貸負擔率」代表中位數所得家庭購買住宅時,其「每月支付房貸金額」佔「家戶可支配所得」的比率,50%以上表示房價負擔能力「過低」,40%~50%表示房價負擔能力「偏低」,30%~40%表示房價負擔能力「略低」、30%以下表示「可合理負擔」。

內政部表示,去年第4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爲46.62%,相較上季下降0.18%,主要受到央行在去年下半年實施不動產貸款信用管制措施影響,造成房市交易降溫,房價漲幅趨緩,再加上家戶可支配所得隨經濟成長穩定增加,使得房貸負擔率轉爲下降,是爲近兩年、2022年第4季以來首次反轉。

內政部指出,去年Q4全國共有14個縣市房貸負擔率下降,在6都方面,桃園市下降0.65%、臺北市下降0.61%、高雄市下降0.07%,而新北市、臺南市及臺中市則較上季分別增加0.32%、0.27%、0.09%。

6都以外的縣市,只有基隆市的房貸負擔率維持在30%以下,負擔相對較輕外,其他縣市多介30%至40%之間,但與上季相比有過半縣市負擔率下降。

內政部說明,房貸負擔率是以中位數所得家庭購買住宅爲基準,計算其每月房貸支出佔可支配所得的比率,以反映民衆購屋壓力的變化。本季負擔率下降的主因來自家戶可支配所得增加。

依統計顯示,去年Q4全國中位數住宅價格較上季微增0.29%(由1,025萬元上升至1,028萬元),使得負擔率上升0.14%;而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增加0.87%(從94.74萬元提升至95.56萬元),帶動負擔率下降0.41%;然而,五大銀行新承做購屋貸款平均利率升至2.211%,仍使負擔率上升0.09%。

內政部表示,整體而言,去年第4季因可支配所得成長幅度較房價漲幅爲大,抵銷了房價與利率上升的影響,最終使負擔率較上季下降0.18%;但全國房價負擔仍在「偏低」等級,買房依然是相當沈重的負擔。

另在「房價所得比」、又稱購屋痛苦指數部分,去年第4季從10.82倍微幅降至10.76倍;其中,仍以臺北市房價所得比16.43居冠,相當於不吃不喝近17年以上才能買臺北市的房子,是買房最辛苦的直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