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懸賞百萬抓網紅八炯、閩南狼 律師:國人若配合最重5年徒刑
▲律師黃帝穎。(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實習記者石嘉豪/臺北報導
中國日前懸賞百萬檢舉網紅八炯、閩南狼的「犯罪線索」。對此,律師黃帝穎今(14日)表示,國人若配合中共成立涉及臺灣公權力或政治議題之協議,將違反《兩岸人民條例》第5條之1,最重處5年有期徒刑。
黃帝穎表示,中國日前對綠委沈伯洋發佈全球通緝,但沈伯洋出席德國國會聽證會徹底打臉中國,中國則持續蠻橫作爲,對我國網紅八炯、閩南狼發佈,懸賞檢舉百萬徵求「犯罪線索」。
不過黃帝穎指出,國人若提供中國所謂「犯罪線索」以領取懸賞獎金,將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之1,我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除依本條例規定,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或各該主管機關授權,不得與中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構)簽署涉及臺灣公權力或政治議題之協議。
黃帝穎強調,中共通緝我國人民的「懸賞廣告」,系對不特定人發出要約,國人若配合完成廣告所定行爲即構成承諾,即擅自與中共成立契約,違反《兩岸人民條例》第5條之1,最重處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