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留學生在馬來西亞“自導自演綁架案”宣判

4月30日18歲中國留學生在馬來西亞遭綁架並被綁匪勒索虐待的畫面曝光,該男生在新加坡留學。

5月2日,該男生在迪拜經商的父母收到綁匪發來的視頻,顯示男生被毆打和勒頸。綁匪向男生的父母勒索人民幣350萬元,同時恐嚇若不付贖金就撕票並摘取器官。男生的父母沒有支付贖金並趕到當地報警,警方48小時內逮捕一名嫌犯並救出男生

5月14日,馬來西亞吉隆坡法院以“詐騙”和“企圖犯罪”,對當事人葉某及另一名涉案人員、23歲同夥張某提起訴訟,認爲兩人自導自演“綁架案”。

據報道,5月27日,吉隆坡當地法庭以交替控罪(檢察官在起訴時,針對同一犯罪行爲提出多個可選擇的罪名,以便法庭根據證據情況選擇其中一個罪名定罪)提起控訴。

其中一名涉案人員、23歲的中國籍新加坡國立大學留學生張某當庭認罪,最終被裁定爲欺騙罪,判處罰款17000林吉特(約合人民幣28800元),若無法繳清罰款,則須以6個月監禁替代。

根據法庭文書顯示,張某被指控通過撥打電話及傳送預先錄製的視頻片段等方式,蓄意欺騙其好友也即第二被告——18歲的中國籍新加坡留學生葉某的母親程女士,謊稱葉某已遭人綁架。

較早前,主控此案的諾莎菲娜副檢察司在陳詞時,曾力促法庭對被告處以具有阻嚇性的刑罰,她強調被告的行爲對多方造成困擾,並嚴重浪費了法庭及警方的寶貴時間和公共資源。“由於第一被告張某現已承認交替控狀下的罪行,控方因此申請讓本案的第二被告葉某獲得釋放,但不等同於無罪(案件暫時撤銷被告獲釋但並非無罪釋放。控方日後若找到新證據,仍可重新提控)。”

律師補充,張某仍希望繼續完成其大學學業,預計將於2026年6月畢業。與此同時,葉某的代表律師拉美斯西華古馬則極力要求法庭宣判其當事人葉某徹底無罪釋放。他同時向法庭披露,報案人程女士(即葉某的母親)已不再追究此事,並且已經主動撤銷了早前針對其兒子葉某的報案。

最終,法官阿茲魯批准了控方的申請,判決葉某獲得釋放但不等於無罪。

編輯: 於一麥

責編: 姚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