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恆大最新公告!

5月12日,中國恆大發布內幕消息公告,披露了有關清盤的進一步消息及繼續停牌的信息。

有關清盤的進一步消息顯示,CEG清盤人及CEG Holdings臨時清盤人已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提出聯合申請,請求撤銷將公司持有的CEG Holdings的一股普通股轉讓給盛建(BVI)有限公司的申請。據悉,盛建是中國恆大在英屬維爾京羣島註冊成立的間接全資子公司。根據CEG清盤人及CEG Holdings臨時清盤人於2024年3月展開至目前爲止進行的調查,此前公司及盛建各持有1股CEG Holdings的普通股,即各持有其50%股權。

2022年12月30日,盛建以1美元將其持有的1股CEG Holdings的普通股轉讓予中國恆大。在轉讓發生當時,因盛建無力償還債務,且轉讓價值大幅低於CEG Holdings股份當時的價值,CEG清盤人及CEG Holdings臨時清盤人認爲該轉讓在英屬維爾京羣島法律下構成遜值交易,英屬維爾京羣島法院有權作出命令將該轉讓作廢,以恢復原有的股權狀況。

此外,中國恆大股票自2024年1月29日起暫停買賣,並將繼續停牌,直至另行通知。

5月2日,中國恆大發布有關清盤的進一步消息,中國香港高等法院已於4月17日就中國恆大集團清盤程序作出關鍵裁決,明確僅法定債權人可參與或成爲清盤監督機構,經濟權益持有者被排除在外。法院同時支持清盤人排除股東參與決策。

根據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陳琳達(音譯)的裁決,明確恆大清盤程序中的監察委員會(COI)成員資格被嚴格限定爲“持有法定債權的債權人”,直接否定了債券“最終持有人”(即通過全球票據持有經濟權益的投資者)的參與權。法院強調,清盤程序須基於法律權利而非經濟權益,以避免“程序混亂及濫權風險”。

與此同時,由於恆大資不抵債,股東無剩餘資產分配權,被排除出參與COI成員資格。法院特別指出,控股股東可能涉及“歷史不當行爲”,需防範其干擾清算。

回顧恆大的清盤歷程,香港高等法院在去年1月29日頒佈命令中國恆大清盤,並委任了安邁顧問有限公司的Edward Simon Middleton(杜艾迪)及黃詠詩爲中國恆大的共同及各別清盤人。據悉,清盤人的主要工作包括保存公司資產、向債權人及其他持有者返還價值,以及調查導致公司清盤的原因。在審閱公司歷年記錄的同時,清盤人鼓勵任何瞭解恆大事務或掌握公司資料的人士與他們聯絡。清盤人歡迎任何人士提供有用資料,協助他們縮窄調查範圍以及加快向債權人及其他持有者返還價值。

此前,中國恆大在季度更新公告中表示,儘管清盤人已從公司資產獲取少量價值的回收,該公司的流動資金及其他內部資源仍然有限。考慮到公司的債務水平以及集團業務及營運所面臨的挑戰,在公司缺乏重大新投資的情況下,清盤人目前尚未覓得可促成公司滿足復牌指引並恢復股份買賣的重組方案。業內人士認爲,儘管法院的清盤令爲債務重組提供了框架,但恆大的債務重組仍面臨巨大挑戰。

責編:葉舒筠

校對: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