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恆大:香港法院委任附屬公司CEG Holdings的共同及各別清盤人

6月9日,中國恆大(03333.HK)發佈內幕消息,宣佈其附屬公司CEG Holdings委任共同及各別清盤人,並繼續停牌。

公告稱,根據中國恆大日期爲2024年1月29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公司清盤、委任共同及各別清盤人(CEG清盤人)以及股份暫停買賣;日期爲2024年9月13日的公告,內容有關針對CEG Holdings (BVI) Limited(清盤中)(CEG Holdings)提出清盤呈請及委任CEG Holdings共同及各別臨時清盤人(CEG Holdings臨時清盤人);日期爲2025年1月13日的公告,內容有關CEG Holdings的清盤及CEG Holdings臨時清盤人的繼續留任;日期爲2025年5月12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提交聯合申請,尋求批准將中國恆大持有之CEG Holdings一股普通股轉讓至盛建(BVI)有限公司(英屬維爾京羣島清盤中)。

繼針對CEG Holdings發出清盤令後,香港法院於2025年4月28日就CEG Holdings頒令委任安邁顧問有限公司的Edward Simon Middleton及黃詠詩爲CEG Holdings的共同及各別清盤人。鑑於該委任已於2025年4月28日生效,中國恆大特此澄清,5月12日公告所述撤銷轉讓申請將改由CEG清盤人及CEG Holdings清盤人處理。

除上述變更外,5月12日公告所載其他資料均維持不變。

中國恆大股份自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時18分起暫停買賣,並將繼續停牌,直至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