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連發,關注金融強國、養老、併購和知識產權

3月5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導意見》;三部門印發《知識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點工作方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就做好科技企業併購貸款試點工作答記者問。

// 《關於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導意見》 //

印發的《關於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導意見》提出: 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宗旨,支持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 加大力度活躍併購市場,支持科技、綠色產業領域高效整合重組。 壯大權益類公募基金、保險資金、各類養老金等長期投資力量。

《指導意見》明確金融“五篇大文章”重點領域和主要着力點。

1、科技金融。加強對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着力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

2、綠色金融。堅持“先立後破”,統籌對綠色發展和低碳轉型的支持。

3、普惠金融。完善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體系,優化中小微企業、民營企業、鄉村振興、社會民生等普惠重點領域產品服務供給。

4、養老金融。強化銀髮經濟金融支持,服務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發展。

5、數字金融。加快推進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健全數字金融治理體系。

《指導意見》從3方面提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政策措施。

1、提升金融機構服務能力和支持強度。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和股權投資機構立足職能定位,爲國家重大戰略和重點領域提供融資支持。健全完善組織管理體系、產品服務體系、數字驅動的金融業務運營體系以及風險管理體系。

2、強化金融市場和基礎設施服務功能。支持債券、股權、外匯等金融市場豐富產品譜系和風險管理工具,優化基礎制度機制。培育金融機構與專業中介服務機構循環互動的金融市場生態,加強相關配套設施建設。

3、加強政策引導和配套支撐。發揮貨幣信貸政策總量和結構雙重功能,加強財政、貨幣、監管政策合力,加強對金融機構的激勵引導。建立健全標準體系和支持配套機制,穩妥有序推進相關改革試點。

// 《知識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點工作方案》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版權局印發《知識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點工作方案》:

決定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廣東省、四川省、深圳市、寧波市開展知識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點工作。

到2027年,試點地區基本建成服務便捷高效、信息共享暢通、體制機制完備的知識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驗區,結合各地實際構建各具創新特色、運行良好高效的知識產權金融生態體系,總體形成知識產權、產業、金融良性互動的工作局面。

// 做好科技企業併購貸款試點工作答記者問 //

3月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就做好科技企業併購貸款試點工作答記者問,其中提及,試點適度放寬《商業銀行併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部分條款,支持科技企業發展。

試點工作方向

1、金融監管總局深入調研科技企業融資堵點痛點,聚焦科技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試點適度放寬《商業銀行併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銀監發〔2015〕5號)部分條款,支持科技企業發展。

2、對於“控股型”併購,試點將貸款佔企業併購交易額“不應高於60%”放寬至“不應高於80%”,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七年”放寬至“一般不超過十年”。

試點城市、銀行和科技企業標準

試點城市應科技優勢資源集中、研發投入強度較大、併購交易和股權投資市場活躍,具體爲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慶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濟南市、武漢市、長沙市、廣州市、成都市、西安市、寧波市、廈門市、青島市、深圳市和蘇州市等18個城市,涵蓋北京、上海、粵港澳大灣區3個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和武漢、成渝、西安3個區域科技創新中心。

試點銀行應經營狀況良好、公司治理完善、主要審慎監管指標符合監管要求、併購貸款專業服務水平和風險管控能力較強,包括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

試點科技企業應科研積累和創新能力強、技術改造需求大、科技成果轉化及市場化前景廣闊、信用記錄良好。

如何推進試點工作

金融監管總局將指導相關金融監管局加強組織協調,確保試點工作順利推進。督促試點銀行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制定科技企業併購貸款試點工作細則,健全差異化的信貸評價體系,強化貸款資金用途監控,培養具有科技行業背景、企業併購專業知識的科技金融人才隊伍,爲科技企業併購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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