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手握鑰匙 賴清德卻叫大法官拿斧頭劈門
憲法法庭停擺,有民團體要求憲法法庭自力突圍,總統府迴應時也要求大法官「集思共謀良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憲法法庭停擺,部分民間團體昨天要求憲法法庭「自力突圍」,總統府迴應時也要求大法官「集思共謀良策」自救。但不論自力突圍或自救,似乎都在暗示大法官可以違法裁判。民間團體獻策固無不可,總統府不走正道就匪夷所思了。
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昨天舉行記者會,除呼籲總統、立法院應儘快通過適任的大法官人選外,更強調憲法法庭面對自身癱瘓困境,非只能被動接受立法院通過的法律,而是有優先守護憲法的義務,可自力突圍。
自力突圍之說,與綠營政治人物及部分法界人士倡議大法官程序自主類似,都要求大法官不理會《憲法訴訟法》有關評議門檻的規定,等於是要求大法官以違法手段開庭將憲訴法部分條文裁判爲違憲。
憲法法庭停擺,綠營及部分法界人士歸咎於立法院去年底修法將評議門檻提高到十人所致。但讓憲法裁判更嚴謹,何罪之有?從民國四十七年制定公佈《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迄今,大法官解釋憲法或作成憲法裁判,有超過一半以上的時間是維持着最初「四分之三出席、四分之三同意」的高門檻。
即使嗣後修法逐次降低解釋和裁判門檻,但包括後來的《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和現行的《憲法訴訟法》,也都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大法官釋憲或裁判的程序,何能逸脫法律規範?這是民主憲政體制下立法與司法分權制衡的應然規範與實然秩序;守護憲政秩序、打開憲法法庭僵局,都必須先守住合法的前提。
目前憲法法庭停擺,雖然與立院修法有關,但修法卻不是直接的原因,甚至不能算重要的原因。直接而重要的原因,是賴清德總統既想酬庸,又想整碗端去,把大法官當作綠色政權的守衛,不理會國會代表多數民意的聲音,纔會二度提名皆撞牆,以致無法補足大法官評議所需人數。
賴清德不願盡力提出國會能夠接受的人選,卻呼籲「現任8位大法官集思共謀良策」,明顯是在向拒絕參與違法評議與判決的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三位大法官喊話,甚至施壓。
但三位大法官講得很清楚,現行有效之憲法訴訟法是立法院基於憲法明文授權所制定,大法官無權恣意不適用;而憲法法庭組織不合法,所爲評議自屬違法;基於守護憲法之義務,大法官不應參與案件之違法評議與判決。難道總統可以要求大法官違法嗎?
值得注意的是,三位大法官也強調,希望全力促成憲法法庭運作,但要在合憲合法前提下,才能避免引發憲政爭議;三位大法官並表示,曾透過法理解釋方式,多次提出書面具體建議,試圖尋求突破大法官人數不足所致困境。但這些建議似乎都不被接受,憲法法庭僵局仍然無解。
事實上,如果賴清德提出能被國會多數接受的大法官人選,自然化解憲法法庭僵局,十人評議門檻也不成問題了。打開憲法法庭大門的鑰匙,就在賴清德手裡,賴清德卻給了斧頭叫大法官去劈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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