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開短會、講短話,地方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講話或者會議主報告不超過1小時

新華社8月6日消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整治形式主義爲基層減負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對於嚴格精簡會議,其中指出:

嚴控會議數量。召開會議嚴格實行計劃管理。法定性、制度性會議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本系統本領域綜合性工作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1次,各級部門召開的業務工作會議能合併的合併、能精簡的精簡。各級召開日常性會議應當精簡務實、控制頻次,可以合併研究審議的事項應當合併。對上級精神不刻意搞開會傳達不過夜。未經同級黨委主要負責同志批准,不得隨意召開直達基層的會議(含電視電話、網絡視頻會議),對已直接開到基層的,不再層層召開。壓減現場觀摩會、推進會等頻次數量。已制發文件的工作事項原則上不再專門開會部署。市縣兩級黨委和政府對年度綜合性會議加大統籌力度,防止年底年初扎堆開會,明顯減少鄉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參加的會議數量。

控制規模規格。嚴控參會人員範圍、層級,只安排與會議主題密切相關的單位參加,不搞層層陪會。合理確定會議規格,由分管負責同志召集部署的會議,一般不要求下級主要負責同志參會。以部門名義召開的會議,未經同級黨委批准,不得要求下級黨委和政府負責同志參會。不簡單以出席會議領導級別對參會人員提出相應級別要求,可由分管負責同志參加的會議不要求主要負責同志參會,可由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會議不要求黨委和政府負責同志參會。中央部門工作會議一般不安排市縣及以下單位參會,省級部門工作會議一般不安排縣以下單位參會。

提升質量效率。從嚴落實開短會、講短話要求,地方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同時參加的會議一般不同時講話,主要負責同志講話或者會議主報告不超過1小時,有發言安排的應當控制發言時間,不搞一般性工作彙報、表態。安排分組討論的會議,會期原則上不超過1天半,其他會議一般安排半天以內。能採用電視電話、網絡視頻形式召開的會議,可不集中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