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有保障!工地臨時工與外送員 手機上網、便利商店皆可加災保

勞動部表示,依《災保法》第10條及其相關規定,該法第6條至第9條規定以外之受僱員工,亦即受僱於自然人僱主勞工,例如:工地臨時工、農忙時期的臨時採茶工等;或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如自由接案的室內設計師等,得由僱主或本人透過勞工保險局所設網站、便利超商多媒體事務機(7-11 ibon機臺)等方式,辦理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本報資料照片

因應非典型勞動人口日益增加的就業趨勢,以及職災風險日增,《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災保法)提供多元且簡便的加保管道,以確保勞工職場工作安全。

勞動部表示,依《災保法》第10條及其相關規定,該法第6條至第9條規定以外之受僱員工,亦即受僱於自然人僱主勞工,例如:工地臨時工、農忙時期的臨時採茶工等;或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如自由接案的室內設計師等,得由僱主或本人透過勞工保險局所設網站(https://mes.bli.gov.tw/mes/)、便利超商多媒體事務機(7-11 ibon機臺)等方式,辦理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此外,從事外送平臺工作的勞工朋友,如與外送平臺間爲僱傭關係,應由平臺業者爲其辦理參加災保;非屬僱傭關係並參加職業工會爲會員,應由所屬工會加保;未加入職業工會者,可透過前述的簡便方式,自行加保,保險效力於繳費完成時生效,之後若遭遇職業傷病保險事故時,除可請領各項保險給付外,亦可銜接相關職業重建服務,以利儘速重返職場。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截至2025年6月底止,依《災保法》第10條規定申報加保之被保險人已達31萬4千餘人次,相較前一季成長14%,顯見在第一線工作現場的僱主、勞工,日趨重視職場安全。

勞動部也再次呼籲,鑑於營建工地工作風險較高,僱主別忘了幫臨時僱用的員工投保災保,也可分攤僱主於勞動基準法上的職業災害補償責任;而投入外送工作者,除應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自身安全外,也別要忘了加入災保,只要繳納少許保費,即可獲得完善保障,讓自己在外送的路途上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