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罷免連署造假 王定宇今下午委由律師按鈴申告

立委王定宇今下午委由律師江信賢(右),並在團隊執行長林義雄(中)、秘書卓佩於陪同下,前往臺南地檢署對罷團領銜人按鈴申告。記者邵心傑/攝影

繼臺南市府宣示防堵罷免案造假決心後,立委王定宇隨即委由律師江信賢,並在團隊執行長林義雄、秘書卓佩於陪同下,今天下午3時30分前往臺南地檢署,對惡質罷團領銜人提出僞造文書、違反選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訴。

律師江信賢說,罷團向中選委會對王定宇提交2000多份連署書,現由中選委比對其身分,然而,期間未見連署活動,也未設連署站,連在地裡長都不知道 ,更沒有相關連署宣傳,很難說明這些連署書從何而來。

他表示,如冒名連署,涉非法使用個人資料,同時,若以不實資料連署,已違反選罷法104條第一項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或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佈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衆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定宇說,罷免權與選舉權同爲臺灣民主兩大支柱,神聖不容玷污。他這次的提告,非關個人利益,而是對意圖傷害臺灣民主者的阻卻,對民主制度的捍衛。

他進一步指出,透過立院同儕林俊憲在媒體上所揭露的罷免造假情節,加上市民對「未見擺攤或串連連署,卻活生生蹦出幾千份連署書」的普遍質疑,臺南市這場立委罷免,猶如一場集團式,有計劃性的大型政治詐騙案。

他認爲,這場罷免案,提案者僅是其中車手角色,背後提供錯假資料的政黨或團體纔是真正的影武者,最大的結構共犯。同時,呼籲透過這次提告,檢方能對不實連署相關證物進行查扣,嚴懲不實造假,讓選舉與罷免的程序迴歸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