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籃球員工會索3屆瓊斯杯出賽費 中華籃協願協商北院移付調解

▲擔任臺北市職業籃球員職業工會理事長的現役球員曾文鼎。(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北市職業籃球員職業工會主張59位會員,遭積欠3屆瓊斯杯出賽費,提告要求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補發每人最高12萬元,連同部分會員遭侵犯肖像權的賠償,合計約600萬元,臺北地院今(22日)首度開庭,因雙方都願協商,法官諭知先移付調解,視結果再擇期開庭。

臺北市職業籃球員職業工會成立於2022年,現任理事長爲職籃T1聯盟新北中信特攻隊中鋒老將曾文鼎,他與58位會員於今年(2025年)9月共同提告,主張《國民體育法》2017年通過修法,增訂特定體育團體舉辦或參與具收益的商業性賽會時,應支付選手出賽費。

曾文鼎等人提告指出,中華籃協邀請國內籃球好手組訓國家代表隊征戰瓊斯杯,明明賽事有收益,卻拖到2024年,才依《國體法》支付瓊斯杯國手每人每場5000元出賽費,但遲不補發新法實施後所欠付費用,前體育署即已升格的運動部,也沒落實督促,會員因此要求中華籃協補發2018年、2019年與2023年共3屆賽事選手出賽費。

此外,2024年瓊斯杯中華隊國手配合拍攝大會秩序冊的個人照與團體照,卻未經授權被印成海報銷售,其中約20位選手也在本件59人中一併提告,索賠肖像權侵害損失每人3萬元。

北院今首度開庭,曾文鼎等提告球員委任律師與工會副主任葉子彧代理,中華籃協也請律師出庭代打,但主動表示希望本案移付調解,工會律師同意協商,庭訊不到10分鐘就結束,法官諭知先移付調解,視結果再擇期開庭。

葉子彧庭外受訪指出,《國體法》沒明定出賽費金額,工會2024年和籃協談成不分男女或中華藍白代表隊,只要登錄正式球員,每人每場可領5000元出賽費,扣除2020年到2022年新冠疫情停辦,2018年、2019年與2023年3屆共約120位男女球員出賽。

葉子彧表示,若全勤出賽,每屆瓊斯杯男子選手要打8場、女子5場,因此本件提告的59位選手若3屆全勤,最高可領12萬元出賽費,最低爲2.5萬元,加上一併求償的肖像權損失,共約600萬元,「其實真的不多」,但選手更怕就算告贏,也不知何時能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