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牙吞進2.2公分螺絲起子…牙醫師辯會隨糞便排出 判決出爐
新北市牙醫診所王姓醫師進行植牙手術時,將醫材螺絲起子掉進病患口中,病患又將起子吞入食道內,控告王過失傷害罪,檢方起訴王;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判王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
王是新北市開業牙醫師,2023年8月12日下午3時許爲葛姓病患進行植牙斷裂手術時,使用螺絲起子爲治療工具,該螺絲起子是金屬製硬物,一端粗、一端細,長約2.2公分,最寬處約0.3公分。
王使用不慎將螺絲起子掉進葛的口腔內,葛因人體吞嚥反射動作,將起子吞入食道內,進而進入留置在胃部,造成食道潰瘍傷害,控告王過失傷害罪。
王辯稱,他不慎將螺絲起子掉進病人口腔內時,有要求病人坐起,並請對方嘗試吐出螺絲起子,不過,螺絲起子已吞入食道中,葛當時並未感覺喉嚨有異狀、或有其他不適。
王辯說,他研判只要靜待、觀察數日後,螺絲起子應會隨着糞便從葛的人體自然排出,後來葛受的食道傷害,應是葛後續去醫院以胃鏡取出時造成,否認過失傷害。
法官調查,王身爲專業牙醫師,應注意避免將醫療工具掉進病人口腔,就「吞螺絲起子」的事實發生,有應注意、能注意而疏未注意的過失,葛食受傷,與王的過失行爲有相當因果關係。
關於王姓牙醫「螺絲起子會隨糞便排出」、「沒有必要請醫師以胃鏡取出」的辯解,法官認爲,螺絲起子留置在胃部的傷害,不會因爲有沒有其他醫師以胃鏡取出而有不同的結果,王過失犯事證明確,應依法論科。
判決書說,王在事發一週後在診所向葛多次表達歉意,且支付15000元給葛,承諾將免費處理後續醫療處置,已盡力彌補,考量他是診所的經營者、月收入30萬元等,依法量刑。
圖爲臺北地方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