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學生及家長的一封交通安全信
《致學生及家長的一封交通安全信》
尊敬的學生家長、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學生交通安全關係到千萬家庭的幸福,也牽動着整個社會的心,道路交通安全不容忽視!希望你們能夠珍視生命、遵守法規,在求學受教的旅途中,平安出行、快樂學習。爲保障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在此巴州公安交警向全州學生及家長髮出倡議,呼籲大家共同遵守交通法規,增強安全意識,攜手築牢學生出行的“平安防線”。
01
1.走安全路:過馬路時走人行橫道、天橋或地下通道,遵守信號燈指示,“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不翻越護欄、不橫穿馬路。學齡前兒童過馬路時,家長一定要牽牢孩子的手,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2.遠離危險:不在馬路上追逐打鬧、低頭看手機或戴耳機聽音樂,注意觀察車輛動向,遠離大型車輛盲區。在沒有交警指揮的路段,要學會避讓機動車輛,不與機動車輛爭道搶行。
3.醒目出行:夜間或惡劣天氣外出時,穿亮色或帶有反光條的衣物,提高自身可見性。
02
騎行安全:嚴守年齡,護己護人
1.年齡合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滿12週歲禁止騎自行車上路,未滿16週歲嚴禁騎電動自行車,家長務必嚴格監督,不隨便給小孩購買電動車及手機掃碼開鎖共享電動車使用,保管好車輛鑰匙,謹防孩子偷騎。
2.安全裝備:騎行電動自行車必須佩戴符合標準的安全頭盔,定期檢查車輛剎車、燈光等性能。
3.守法騎行:非機動車需在非機動車道行駛,不逆行、不闖紅燈、不違規載人載物,嚴禁騎車時單手撐傘、接打電話。如因學生違法騎乘自行車或者電動車而發生交通事故或意外,不僅會面臨身體傷害,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家長也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同時還會耽誤孩子的學習進度。學生騎行電動自行車在機動車道行駛,如發生交通事故並在事故中承擔主要責任,需要賠付事故另一方當事人的財產損失。
03
1.規範乘車:乘坐私家車時,全員全程繫好安全帶,兒童應使用安全座椅;上下車時注意觀察周圍車輛,從右側車門上下,下車後,要留意兩邊車輛,不要突然橫穿道路,不要在道路上追逐。
2.拒乘隱患車:不乘坐超員車、無牌車、報廢車、農用車及非法營運車輛,發現違規車輛可撥打報警電話舉報。乘坐黑校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會造成自身身體傷害,還會耽誤學習。
3.文明候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排隊上下車,乘車時坐穩扶好,不將身體伸出車窗外。
4.合法騎行:家長駕駛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時,要購買合法合規的車輛,按規定登記申領牌照。二輪摩托車只能搭載1名學生,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三輪摩托車貨箱不得乘坐學生(三輪摩托車貨箱是載貨貨箱,乘坐人員不具穩定性,發生事故易導致羣死羣傷)。
04
1.做孩子榜樣:家長駕車時遵守交規,不超速、不酒駕、不搶行,接送學生時即停即走,不亂停亂放、不堵塞校門。
2.加強安全教育:日常向孩子普及交通法規,提醒孩子不在停車場、路邊玩耍,遠離施工路段和危險區域。
3.關注出行細節:家長駕駛機動車接送學生時,要自覺做到不分心駕駛、不闖紅燈,不亂停亂放,不爭道搶行,不超速駕駛,不酒後駕駛,不超員超載,過斑馬線時有序通過不在斑馬線上追逐打鬧,不左顧右盼快速通過。家長接送孩子請在指定地點規範停車,並做到靠邊停車、即停即走,注意行人和非機動車的交通安全,不雙排停車。
05
近期,全州公安交警將開展校園周邊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嚴查以下違法行爲:
-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超速行駛、違停佔道等;
-電動自行車違法載人、不戴頭盔、逆行闖紅燈等;
-非法改裝“鬼火”摩托車、未成年人違規騎行;
-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存在超員、超載等安全隱患。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不容僥倖!
請家長和同學們牢記:每一次守法出行,都是對生命的尊重;每一份安全責任,都是對家庭的守護。讓我們共同行動,從點滴做起,爲孩子們營造安全、有序、暢通的交通環境!
巴州公安局交警支隊
2025年2月26日
來源丨各縣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編輯丨朱豔琦
審覈丨吳建軍
簽發丨李書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