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憲非臺灣直接民意? 鄭麗文:日本「和平憲法」是美國人寫的

賴清德總統昨天在「團結國家十講」第三講以「憲政體制」爲題演說,中廣公司前董事長趙少康上午舉行記者會評論針對賴總統憲政體制發表談話,前立委鄭麗文(圖)出席發表評論。記者林伯東/攝影

賴清德總統「團結十講」昨天第三講「憲政體制」,提到制憲代表性不足問題。曾參加「野百合學運」,民進黨任務型國大代表、國民黨前立委鄭麗文今天批評,全球沒有國家制憲代表是普選產生,當年美國只有13州參與,日本憲法還是美國人幫寫的,是不是都不要認同?且照賴總統說多次修憲後纔是以臺灣爲主體的憲法,那開頭「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不證明賴總統是妥妥的統派?

賴總統除批評在野黨在立法院推動衆多違憲法案外,也提到「民主的紛爭,要用更大的民主來解決。」中廣公司前董事長趙少康今開記者會評論,包含黃國昌、鄭麗文、立委羅智強、律師葉慶元等也一同出席發表評論。

鄭麗文表示,自己與賴總統是當年一起當民進黨籍國代的同事,並同時肩負制憲、修憲工作小組召集人及國大黨團的小黨鞭等職務,民進黨修憲版本也是她寫的,並與民進黨幹部一同跟國民黨代表協商修憲,所以自己非常瞭解賴總統講了非常多錯誤。

鄭麗文指出,全世界哪一部憲法的制憲代表是普選產生?當年美國製憲會議只有13州參與,難道沒有參與就不認同美國?臺灣的制憲代表由民主普選的議會、公民團體等單位推舉並經省參議會投票決定製憲代表,試問在二戰後有哪個國家可以有如此民主並全民普選?這也推翻了賴總統所謂「臺灣地位未定論」論述。

鄭麗文還說,日本的「日本國憲法」(又稱「和平憲法」)還是戰後美國人幫他們寫的,那所有日本人都不應認同這部憲法?所以賴總統不懂就少說,不要胡說八道。若照賴總統經多次修憲後的憲法才獲承認,那「憲法增修條文」開頭就是「爲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賴總統成了妥妥的統派。

鄭麗文批評,請賴總統不要再褻瀆「中華民國憲法」,同時也停止以「比較小的民主」推翻「比較大的民主」;另外,憲法並沒有禁止總統到立院國情報告,不要講那麼多借口。講了那麼多錯誤言論,要不要道歉,又怎麼處理團隊?想以「雙少數」大罷免,結果製造更大危機。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也說,賴總統言行簡單來說「臺灣選出來總統,賴無一天在治國,鬥鬥鬥鬥鬥鬥鬥,就是個鬥雞總統」,這所謂「團結十講」根本是「鬥爭十講」;說什麼「不是表決多數就贏」,因爲後面要再加一句「必須賴清德說贏纔可以。」

賴清德總統昨天在「團結國家十講」第三講以「憲政體制」爲題演說,中廣公司前董事長趙少康(中)上午舉行記者會評論針對賴總統憲政體制發表談話,立委黃國昌(右二)、前立委鄭麗文(左二)、立委羅智強(右一)、律師葉慶元(左一)一同出席發表評論。記者林伯東/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