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民辦學校(幼兒園)學生家長的告知書

致全市民辦學校(幼兒園)學生家長的告知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以及關於教育收費的有關政策法規要求,現就規範信陽市民辦學校(幼兒園)收費工作通告如下,請各位家長監督:

1.嚴禁民辦學校(幼兒園)跨學期預收費用。民辦學校(幼兒園)對入校(園)學生(幼兒),按學期或按月收取學費(保教費),不得跨學期預收。家長應當理性對待"打折優惠"活動,避免出現提前繳費、超期繳費等問題。

2.嚴禁民辦學校(幼兒園)未經公示收費。民辦學校(幼兒園)應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牆等方式,在收費場所顯著位置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範圍、依據等,並同時在學校(幼兒園)門戶網站或微信公衆號等網絡平臺進行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遇有收費政策調整或其他情況變化時,民辦學校(幼兒園)要及時更新公示的相關內容。民辦學校(幼兒園)如要求家長繳納公示收費項目範圍外的其他預收費,家長應當拒絕並舉報。

3.嚴禁各級各類幼兒園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等特色教育爲名向幼兒家長另行收取費用。

4.嚴禁在監管賬戶外實施繳費。繳費前,請家長務必認真核對學校(幼兒園)提供的賬戶信息是否與教育部門備案的賬戶信息一致,拒絕將相關費用繳入未經備案的賬戶、無關賬戶或私人賬戶等無法確保資金安全的賬戶,防止產生退費糾紛或維權困難等問題。

請家長和我們共同監督學校辦學行爲,自覺抵制違規收費行爲。如學校有違規亂收費的現象,可以撥打投訴受理電話。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