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局還是委員會?高市府提「組織修正案」卡關擇日再審
高雄市議會今(17)日召開程序委員會議,由議長康裕成(中)主持。(高市議會提供)
高雄市議會今(17)日召開程序委員會議,由議長康裕成主持,會中同意40案提付大會,唯因應數位轉型及發展智慧城市成立的「智慧城市發展委員會」提出組織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卡關,有議員認爲改成「智慧城市發展局」較爲貼切,該案須於4月25日前與議員溝通後再送議會審議。
今天包括黃香菽、劉德林、陳明澤、邱俊憲、陳善慧、朱信強等議員與會,審議市府提案共41案,涵蓋多領域,包括民政類2案、社政類1案、財經類14案、教育類7案、農林類2案、交通類2案、警消衛環類5案、工務類4案及法規類4案。
高雄市議會今(17)日召開程序委員會議,由議長康裕成(中)主持。(高市議會提供)
其中,高市府人事處提出「高雄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六條、第十七條」修正草案」,引發熱議。人事處表示,爲推動數位轉型及實現智慧城市願景,計劃整並組織架構,擬於9月1日正式成立「智慧城市發展委員會」,統籌相關業務。
不過,邱俊憲認爲,將「智慧城市發展委員會」改爲「智慧城市發展局」,名稱更直觀且符合功能定位。陳明澤則提出,可考慮將智慧城市發展功能併入經濟發展局,避免新增組織架構。
劉德林則質疑毒防局與青年局業務執行成效,建議組織整並,並因應AI時代需求設立智慧城市發展局。黃香菽、朱信強也指出,部分局處業務重疊且表現欠佳,建議迴歸原有單位以提升效率。
針對該修正草案是否立即上程,與會議員意見分歧。經程序委員會討論,決議要求市府於4月25日前與議員充分溝通,釐清組織調整方向後再送議會審議。議長康裕成表示,組織再造涉及市府運作效率與未來發展,盼市府積極與議員協商,達成共識後再依程序委員會決議送議會。
除此之外,程序委員會也敲定後續專案報告日程。5月1日將由文化局針對「文化局所屬行政法人營運效益」進行報告,5月23日則由環保局說明「ICLEI業務功能」,供議員監督與檢視相關政策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