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 嘉警販毒、勾結開單 中警合謀通緝犯

嘉義縣警察局督察長陳至瑋說明涉嫌販賣的劉姓警務員將記過免職。(嘉縣警局提供/廖素慧嘉縣傳真)

嘉義地檢署起訴2名員警與4名車商業者貪污罪。(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溫姓警員和李姓通緝犯串通把投案僞造成巡邏被逮獲,臺中地院日前依僞造文書罪判2人均6月徒刑。(馮惠宜攝)

嘉義市2員警與二手車商、代辦業者勾結,將違規超速「吊扣」牌照罰單改爲「吊銷」罰單,嘉義地檢署依貪污等罪起訴。嘉義縣警察局保安科劉姓警務員休假販毒遭逮獲,縣警局15日火速記2大過免職。臺中李姓男通緝犯與溫姓警員串謀,投案後由溫登載爲巡邏逮獲,臺中地院日前依僞造文書罪判2人6月,可上訴。

嘉檢起訴指出,因「吊銷」牌照處罰重於「吊扣」,車主被警方開單裁罰吊銷牌照,可直接驗車後重新申請牌照上路,二手車商洪男、李男及陳女與傅姓汽車代辦業者、陳姓及童姓警員熟識串謀,自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間,由陳姓警員將31件「吊扣」牌照罰單開立爲「吊銷」牌照,讓車主得以免除3至12個月無法使用車輛,洪、傅、李男則向車主收取代辦費用。已於2022年退休的童姓警員也被查出與陳姓警員合作過2件罰單,嘉檢依貪污等罪起訴2名警員及4名業者。

嘉義縣警察局保安科劉姓警務員14日休假期間,在嘉義市遭臺北市警大安分局網路巡邏查獲販售安非他命,當場查扣1包淨重約3.4公克安非他命。縣警局強調,劉姓警務員已是風紀列管人員,仍知法犯法,決議記2大過免職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臺中市溫姓警員則與李姓通緝犯串謀,由李男至派出所投案,溫則在公文上登載爲在街口逮獲,再移交給不知情的中市警二分局偵查隊和士林地檢署牟取績效。臺中地院審理時,溫、李均坦承不諱,臺中地院認爲,溫便宜行事、心存僥倖,李則一時失慮共謀,2人皆深具悔意,最後判2人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