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管理未到位 農用無人機違規多
農業部去年底發放「合法代噴」旗幟供辨識,實際能完全照章操作者仍屬少數。圖/彰化縣政府提供
農業用無人機近年快速普及,成爲施肥與防治的重要幫手,但隨機具數量暴增,制度與管理卻仍未完全到位。從證照、機型、紀錄到系統登載,每一環都考驗飛手與主管機關的執行力,要做到「百分之百合規」幾乎成爲不可能的任務。
去年彰化縣北斗鎮一名顏姓農民飼養的鴨鵝疑吸入鄰田無人機噴灑的農藥致死,法院判決加害農民賠償27萬元。縣府追查確認其無照操作,依民用航空法開罰15萬元。這是目前彰化唯一遭裁罰的無人機農藥作業案件。
根據規定,農用無人機飛手須同時擁有民航局「無人機專業操作證」與農業部「農藥代噴人員執照」,以公司名義登錄爲合法代噴業者、投保意外險,每次作業都要線上報飛報離、三日內上傳飛行軌跡與用藥紀錄。農業部去年底還發放「合法代噴」旗幟供辨識,但實際能完全照章操作者仍屬少數。
彰化縣目前登錄的農藥空中施作代噴業者有95人,實際從業者遠不止此數,縣府農業處坦言,由於飛手作業時間早、地點分散、任務短暫,稽查幾乎難以掌握,只能以不定期抽查方式覈對證照與用藥紀錄。
業者直言,若要「合法代噴」,必須設立公司、投保責任險,單是報飛與軌跡登錄就得操作兩套不同系統,不少飛手乾脆選擇「黑飛」,以低價搶市場,也讓合法業者陷入競爭劣勢。
臺灣智慧農業科技推廣協會理事長呂政益說,農用無人機未被歸類「農機」,反而受民航法管制。若由農會系統輔導、協助報飛與管理,讓智慧農業真正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