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發佈最新任免名單
鄭州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
第十八次會議任免名單
(2025年4月28日鄭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免去:
關希哲的鄭州市人大常委會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任命:
鄭志軍爲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李慶偉爲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綜合審判庭庭長;
陳朋濤爲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馬清來爲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
劉超爲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二庭庭長;
石巖巖、陳俊南、曹洪斌、許邦、楊燕勤爲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劉紅麗、張豪男爲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張利娜爲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朱曉惠爲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副庭長;
駱雲亞爲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商都人民法庭副庭長;
謝天亮爲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雙橋人民法庭副庭長;
劉煜偉爲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鄭州片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張立永、張宏威、王婧、楊潔琳爲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鄭州片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丁亮的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
何信麗的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
鄭志軍的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職務;
馬清來的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二庭庭長職務;
宋應紅的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付保東、楊玉梅、張建軍、蔣和平、何世軍、馬麗、羅保善、王新茹的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張花顯的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孟靈軍、曹洪斌、許邦、姚曉科、孟冬、楊燕勤、張欣、鄒豔丹、安嬌嬌的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崔紀國的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吳瓊瓊、代賞丹的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邢軍的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鄭州片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時滿良的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鄭州片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任格、李晨晨的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鄭州片區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任命:
李凌雲、翟延平爲鄭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
於國華的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