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秘書長張惇涵護駕蔡英文「論文門」無罪 判決理由曝光

臺大新聞研究所前所長彭文正挑戰總統蔡英文博士學歷真假,被時任總統府發言人的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護駕指造謠,彭自訴張加重誹謗,追加自訴另名府公共事務室主任張文蘭僞造公文書等罪,張惇涵、張文蘭一審獲判無罪。

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判決指出,張惇涵、張文蘭都否認犯行,依卷附證據,張惇涵並非未經查證即發佈本案新聞稿,且無證據可認張文蘭參與本案新聞稿的發佈。

判決說,彭及訴訟代理人所舉證據及指出證明的方法,無從說服法院形成張惇涵、張文蘭有加重誹謗、公然侮辱、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犯行有罪心證,因不能證明張惇涵、張文蘭犯罪,自應爲被告無罪之判決。

張惇涵曾辯說,總統府迴應彭的新聞稿由他撰寫,蔡英文2015年申請補發的證書2019年7月就公諸於世,同年8月29日已拿出來展示,蔡還將學歷證書的照片PO上臉書,不敢面對真相的是彭文正。

由於張表示新聞稿是自己撰寫、未經過蔡英文同意,法官一度勸張「事實怎樣就怎樣,不要自己扛責任」。

彭文正因「論文門」案另涉誹謗罪起訴,一審未出庭,由臺北地院發佈通緝。通緝前,彭曾出庭主張,他在臺大新研所任教20年、擔任過所長,學經歷網站上都有,沒有封存,也是第一屆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發言人。

彭說,張惇涵以新聞稿抹黑他,如同指控醫師沒醫德、開錯藥、打錯針,如同指控法官枉法裁判,對專業人士傷害莫此爲甚。

法院審理自訴案期間,法官好奇論文真僞,曾詢問張惇涵「提出正本很困難嗎?」,張後來攜帶一套書證庭呈,書證是以牛皮紙袋包裝着的博士證書、以及以透明塑膠文具夾護貝住的2份相關證明文件。

不過,法官將3份書證交給彭文正的律師張靜、李震華勘驗,張、李打量證據良久說「類似證書,網路上就可以買得到」。

李震華開庭說,蔡英文的博士證書2015年補發,但牛皮信箴上並沒有收件地址,背面的自黏性貼紙沒有撕過,可見得證據不是從英國寄來臺灣,很可能是前總統陳水扁所稱由已故資策會副執行長黃國俊赴英國「喬」出來的。

張靜開庭說,真正的倫敦大學博士證書有6個表徵,包括證書中央有校徽、有浮水印、有鋼印、爲彩色、背面有6碼編號、須有院長與校長雙簽名,但張惇涵提出的沒有雙簽名,難以證明博士證書爲真正。

彭文正5年前自訴指出,張惇涵明知蔡英文有沒有取得英國倫敦大學博士學位屬於蔡的私人事務,與發言人職務無涉,卻因蔡深陷「論文門」風暴,2019年9月12日開記者會時逾越權限,指責、傳述毀壞他的名譽,犯加重誹謗罪。

臺大新聞研究所前所長彭文正。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