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覈定 明年9個連續假 春節放9天

人事總處公佈,2026年共有9個連假、春節可放9天。圖爲桃園機場入境旅客人潮在行李轉盤前等候提領行李。(本報資料照片)

總統府5月28日公佈《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4+1天假期正式實施上路。人事總處13日表示,行政院依該條例修正「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調整放假處理要點」,下半年共新增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9月28日)、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0月25日)及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等3個國定假日,其中教師節與光復節因補假,有3天連續假期。2026年則共有9個連假、春節可放9天。

人事總處表示,基於國人已習於週休二日作息,處理要點已刪除調整上班日爲放假日並補行上班之規定,另增訂放假日逢例假日於前一個或次一個上班日補假等原則性規定,並據以作爲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排定之依據。

人事總處指出,行政院覈定今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修正版),下半年新增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9月28日)、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0月25日)及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等3個國定假日;增加2個3日連續假期(並同例假日):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適逢週日,於次一日9月29日(週一)補假;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適逢週六,於前一日10月24日(週五)補假。

至於行政院覈定明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總放假日數120日,其中3日以上連續假期(並同例假日)計有9個,分別爲農曆春節假期(9日)、和平紀念日(3日)、兒童節及清明節(4日)、勞動節(3日)、端午節(3日)、中秋節及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4日)、國慶日(3日)、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3日)及行憲紀念日(3日)。

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實施條例規定有關警察、消防、海巡、軍事等性質特殊政府機關(構)放假日及各級學校適用之學年度行事曆,由內政部、海洋委員會、國防部及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等視需要調移之。此外,民間企業人員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