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律師引毒樹果理論 稱檢方自承違法取證遭怒嗆「胡扯」
前法官錢建榮首度披掛上陣幫鄭文燦答辯,會後並代表受訪。(蔡依珍攝)
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呂象吾(左起)、公訴檢察官陳寧君、承辦檢察官陳嘉義和公訴檢察官邱健盛。(蔡依珍攝)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收賄500萬元遭訴,24日第4度出庭,有「人權法官」之稱的前法官錢建榮首度披掛上陣答辯,引毒樹毒果理論直指另案監聽就是不折不扣的無票監聽,質疑檢方監聽譯文的證據力,並稱檢引大法庭稱「可以權衡」就已自承違法取證,檢方則回嗆「胡扯」,數度重申是有票監聽且案由就是貪污,並再三強調只要利用職務收錢就是犯罪。
鄭文燦則以自己是「當事人」數度想解釋會議內容遭檢方誤解,卻因長篇大論屢遭法官以「請針對問題回答」打斷,坐在旁聽席的承辦檢察官陳嘉義也一度要求法警管秩序制止鄭發言,成意外插曲。
「律師團堅信鄭文燦是遭到奸人誣陷,絕對是無辜的!」錢建榮說,案件偵查過程有很多瑕疵,尤其認爲這案子根本是違反《通保法》的另案監聽,質疑檢方根本沒有依規定在不小心聽到其他被告可能涉及其他案件時,於7日內呈報法院,也沒有另對鄭文燦分案調查,檢方至今不願交出完整的歷次他字案和簽結內容,法官也未督促檢察官提出,讓律師團認爲全案就是違法的另案監聽,依據監聽內容衍生出來的共同被告,同樣也無證據能力。
錢建榮說,檢方甚至在上一次的準備程序中自陳,「依照大法庭裁定,不符合規定的話可以權衡」讓他斥這樣的說法不就是檢方自己都承認有違法,只是認爲可以權衡而有證據能力,但大法庭限定權衡在毒品運輸販賣,貪污跟詐欺都不適用,「毒樹毒果根本不能吃!」
錢建榮也質疑檢調「洗筆錄」,有利鄭文燦的部分就被檢調一問再問,問到不利鄭文燦爲止,認爲法官不先處理律師團質疑的證據能力,卻逕自針對爭執事項一一詢問,感覺法官就是鐵了心要在今天把準備程序終結,導致有蠻多疑點懸而未決,非常遺憾,直言龐大矚目案僅有4次準備程序實在太少了。
律師何祖舜和鍾維翰也細數監聽譯文缺失,包括語意錯誤、錯漏字、別字,甚至搞錯說話者,質疑根本是承辦檢察官陳嘉義便宜行事,交付給檢察事務官勘驗筆錄,錯誤連篇質疑證據能力。
「胡扯!」公訴檢察官邱健盛則回嗆,檢方早已將監聽譯文、覈准的監聽票給法院和律師團,提高音量強調檢察官本來就是「有監聽票的合法監聽」,批律師團引用毒樹毒果理論指是無監聽票、違法監聽根本「誤解法律」。
邱健盛說,律師團稱檢察官在前次準備程序已經承認是違法監聽,「我必須很直接的講,這根本是胡扯!」,檢察官自始至終都主張爲合法監聽,律師怎麼會有這種誤解,讓人疑惑。他更強調,桃園市調處歷次蒐證畫面、路口監視器截圖都是調查官獨立偵查作爲,跟監聽完全無關。
邱健盛也幫陳嘉義喊冤,強調所有勘驗筆錄都是檢察官在偵查中聆聽後蓋章確認,或許檢辯對於幾萬字的監聽譯文有不同的解讀,「但是幾個字的更正,根本不影響本案爭點!」主任檢察官呂象吾更再次引邱垂貞貪污案爲例,不能把職務內容當商品買賣,不論有無違背職務或事情有無辦成,只要利用職務收錢就是犯罪。
法官則強調,監聽有無證據力會待合議庭評議後在判決中交代,最後裁示3月18日下午2點半進行第1次審理程序,將由合議庭進行勘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