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榮地產及高管被限制高消費 兩子公司列爲失信被執行人

觀點網訊:8月6日,正榮地產控股有限公司發佈公告,披露公司及相關主體被列爲失信被執行人、公司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被限制高消費的情況。

公告顯示,南昌正榮(新加坡)置業有限公司因涉及金額約20.73萬元的案件,被南昌市青雲譜區人民法院列爲失信被執行人,立案時間爲2025年3月27日。正榮御天(上海)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同樣因12.9萬元的案件,被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列爲失信被執行人,立案時間爲2025年2月28日。兩公司均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正榮地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金明捷、宋喜娥被限制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爲,包括但不限於乘坐飛機、列車軟臥、在星級以上賓館高消費等,執行法院包括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縣人民法院、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人民法院。

正榮地產控股有限公司迴應稱,公司正與相關機構積極溝通,目前被限制高消費及被列爲失信被執行人暫未對公司日常經營及償債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公司近期存在債務逾期、涉及重大訴訟(仲裁)、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被限制高消費等情況,部分債券付息安排使用寬限期,部分債券未按時付息,相關風險尚未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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