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麗文辦二度發函國民黨中央 聲請警力維持投開票秩序
國民黨主席選舉明投票,候選人鄭麗文辦公室曾於10月9日發函給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副本給中央選舉監察委員會、考紀會,請中央黨部函請內政部警政署,並指⽰各縣市黨部向當地警察機關聲請警⼒,以維護國民黨114年10月18日辦理黨主席暨全國黨代表選舉投開票所秩序。又於10月15日發函,檢舉中央及地⽅黨部違反主席選舉中立原則。記者曾吉鬆/攝影
國民黨主席選舉明投票,候選人鄭麗文辦公室曾於10月9日發函給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副本給中央選舉監察委員會、考紀會,請中央黨部函請內政部警政署,並指⽰各縣市黨部向當地警察機關聲請警⼒,以維護國民黨114年10月18日辦理黨主席暨全國黨代表選舉投開票所秩序。又於10月15日發函,檢舉中央及地⽅黨部違反主席選舉中立原則。
國民黨主席選戰激烈,各地投開票所的投開票程序、秩序等爲各候選人陣營關注。鄭麗文競選辦公室曾在10月9日發函給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副本給中央選舉監察委員會、考紀會,請中央黨部函請內政部警政署,並指⽰各縣市黨部向當地警察機關聲請警⼒,以維護國民黨114年10月18日辦理黨主席暨全國黨代表選舉投開票所秩序。
公文寫道, 國民黨於114年10⽉18⽇上午8時起,於全國383處投開票所辦理黨主席暨全國黨代表選舉。依據「政黨法」第33條規定,政黨負責⼈與選任幹部之選舉系受法律保障,應確保投開票秩序與⼈身安全。是⽇各投開票所屬性類同集會活動,且「據多⽅情資研判,部分地區可能出現滋擾或⼲擾投開票秩序情事」,爲維護選舉之公正與安全,請中央黨部主動函請內政部警政署協調派遣必要警⼒,並請各縣市黨部同步向當地警察機關提出聲請,以資配合。
鄭麗文競選辦公室又於10月15日,發函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副本給中央選舉監察委員會、考紀會,檢舉中央及地⽅黨部違反主席選舉中立原則,並請即刻糾正及加強監督選務公正。
公文寫道,依據「中國國民黨主席選舉作業細則」第20條規定:「黨主席選舉之選務⾏政⼯作由中央委員會組織發展委員會統籌負責,各投票區之選務⾏政⼯作由各直轄市、縣市黨部負責,並以各該黨部主任委員爲負責⼈。選務⼯作⼈員應秉持公正、超然⽴場及守法、守時、守份之精神執⾏職務。 」
該公文續指,近⽇於多場黨員及幹部活動中,中央黨部秘書長⿈健庭先⽣、桃園市黨部主委⿈敏恭先⽣等⼈,於公開場合以「事事如意」等語暗⽰⽀持第四號候選⼈,已嚴重違反選務中⽴原則,影響黨員觀感,損及選舉公正形象。
該公文再指,爲維護114年黨主席選舉之公信與公正,特檢舉並提出以下具體建議。一是中央黨部應即發佈指令,要求各級黨部主委及選務⼈員嚴守⾏政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持特定候選⼈。二是組織發展委員會應統⼀訂定並公告選務中⽴⾏爲準則,並設⽴監督及申訴專線,以便黨員檢舉違規情事。三是各投票所應全程設置錄⾳、錄影設備,確保選務過程公開透明,防⽌爭議發⽣。四是對於違反中⽴原則者,應依黨紀從嚴議處,以昭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