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形式審閱第二季財報 如興將續列處置股

證交所表示,如興之前因有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4款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爲變更交易方法在案,嗣查如興公司最近兩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均逾三億元並達所列示股本二分之一以上,核已符合同細則第49條第2項第1款規定。

證交所指出,惟如興仍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4款情事,已公告自8月19日起將其上市有價證券繼續列爲變更交易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