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禁止參與IPO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在承諾的限售期內出借股份

人民財訊3月28日電,證監會發布《關於修改的決定》,其中提到,禁止參與IPO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在承諾的限售期內出借股份。爲了落實《關於加強上市公司監管的意見(試行)》有關禁止限售股轉融通出借的要求,做好與《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八條有關上市公司股東不得通過轉融通出借存在不得減持情形股份規定的銜接,迴應市場關切,刪除《承銷辦法》二十一條第三款有關參與IPO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可以在承諾的限售期內出借獲配證券的規定。